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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不戴安全帽,高速撞車掛了,還要討什麼公道??

RV180EFI wrote:
http://tw....(恕刪)


為什麼只是勸阻而已..

叫囂不是妨礙社會秩序 還聚眾在警察局影響交通.這不是現行犯嗎.

不能像摔西施一樣 直接上手銬 拖到警察局嗎...
RV180EFI wrote:
但是,文中竟然不見「飆車族」三個字
這讓我想到,新竹警察遇到飆仔砍人事件
最忌諱記者寫到飆車族三個字(恕刪)


以下是有天做夢夢到的:

曾有官方單位跟媒體說, 以後報導不准出現「飆車族」三個字.
否則這家媒體就被封殺.
所以治安就變好了, 市民也變幸福了.
RV180EFI wrote:
http://tw....(恕刪)


給死者四個中文字 八個英文字唄....

安心上路
GAME OVER !!
說一則朋友去強制上課所聽到的"精華"

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遭撞,不管他是什麼燈,一律是行人贏面最大
因為只要是在斑馬線上,就是"絕對路權"

所以行人要闖紅燈,就要跑去斑馬線上闖嗎....囧....

朋友上一小時的課,唯一讓他精神一振的就只有這一條了
聞紅燈和超速只是早七天和晚七天而已。所以不需要那麼趕。慢慢開就好。
前幾天新聞有播
國二女無照載同學
當農夫進水溝撞到路邊施工材料
一個眼球掉一個舌頭斷
其父母在電視哭要賠
他倆不用負連帶責任嗎?
Jason Chen @Taiwan
笑笑生 wrote:
雖然最終"可能"會還...(恕刪)
但是中間的審訊,開庭時間又要那個無辜駕駛花多少心力證明自己守法?

萬一因為這樣害人丟了工作,法院也不會負責...

台灣是無罪推定,
駕駛應該不用主動證明他的清白,
而是檢方要想辦法舉證這個車禍他有錯。
如果檢方無法舉證他有錯,就不會有事,也不用常常跑法院。

大豆頁大 wrote:
說一則朋友去強制上課...(恕刪)
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遭撞,不管他是什麼燈,一律是行人贏面最大
因為只要是在斑馬線上,就是"絕對路權"

所以行人要闖紅燈,就要跑去斑馬線上闖嗎....囧....

這應該是指在無號誌或閃光黃燈的斑馬線上才這樣。
如果連有號誌到的路口都這樣,那要號誌幹嘛?
RV180EFI wrote:
http://tw....(恕刪)


讓我想到一句話。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這父母+小孩的組合,是龍?是鳳?還是老鼠?

有這樣的父母,小孩出這種事,不意外~~~~


當然,駕駛官司纏身是免不了的,只希望屆時出庭,別又來個水泥腦袋的法官就行了。

何謂公道?希望來個配備人腦的法官來告訴我們就好了~~~

orea2007 wrote:
這應該是指在無號誌或閃光黃燈的斑馬線上才這樣。
如果連有號誌到的路口都這樣,那要號誌幹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 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所以我每次經過堤頂大道都心驚膽戰...尤其當我在內線開70~80(合法寬限值)時,我只求老天保佑不要有白目闖紅燈
所以我車再爛都有保險
7年車還保車體險
被流氓或是白目小鬼撞到
反正你不賠是你的事
我先修,保險公司會去找你要
丙式車體加上老車殘值低
一年不過6000
保我一年平安無險
很朋友遇到過這種鳥事
後來都乖乖保個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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