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扣牌

我在去年的六月,在國道三號的苗栗後龍路段,沒車就做了不良示範開快了一點,有位相當精實的警察把警車停在一個非常死角的死角,看到他,煞車也已經來不及,不小心被雷射槍打到一張173km/h的罰單,超速63公里,結果懲罰是罰鍰8000元,外加扣照三個月,然後只好快快買了一台同型同色的二手車來使用,平常開暫時買的二手車,抽空也貼牌到原來的車,到空地或河濱公園晃晃,避免車子長期不開造成有可能損壞某部件,就這樣度過了被扣牌的日子,等到原車牌拿回來後,再把暫時拿來代步的同型車賣掉,這個作法給你參考。
我是代步車都準備好了
這幾天就等單子來再說

我知道一種方法,但是現在應該來不及了,而且也不確定可行性~~~~

您就參考參考。


報失,被拍到嚴重超速時,先把車開到沒有監視器的地方,先藏起來,然後等到一早起床的時間,到轄區分局報案說前晚回家後就一直在家,但早上起床,就發現車子不見了。

三天過後,去把車牽回家,然後去打電話去警察局說車子朋友找到了,在某某山區內。然後等罰單來的時候,直接申訴說當時車子不見了,並附上報案三聯單。



jiun67 wrote:
我知道一種方法,但是...(恕刪)

這不好啦...
如果被識破了..
偽造公文書..謊報...反而更麻煩..

行政罰變成刑事案件..不建議
hjy7069 wrote:
限速50 那條路就直直的正常人開到100不為過
別告訴我你騎車沒超過120過
罰單不管怎樣都是要繳的 這我知道~罰金跟酒駕比起來也沒什麼 (8000+24000)
就扣牌很煩 三個月車晾在那
不過還好我還是有車代步(恕刪)

速限50騎超過一百二
那時錶速至少135才有機會被拍到120的照片
老實說沒幹過這樣的事情
是的我可以告訴你我沒有過
我不會在鄉下速限50的地方開這麼快
曾經超速60甚至100以上絕對有
一來自己都知道哪邊有照相機
二來只挑安全的地方才稍微玩一下(高速公路、快速道路)
三來即使遇到三腳架、雷射中箭落馬
也都不會放在心上
晚上照樣睡飽飽
玩車的人
看多聽多了
意外之所以就做意外
就是他發生的時候永遠讓你意想不到
所以老實說現在不管開車騎車都越來越慢了
jiun67 wrote:
我知道一種方法,但是...(恕刪)

這種事我做不來
我都說過了要繳錢是還好
最麻煩的是 ""扣牌"" 三個月勒~~
這樣我又要找代步車
然後這三個月一定會手癢又改車了
買代步車可以找我呦😄~家裡有一台車況蠻好的,換新車所以都沒什麼再開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