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iu wrote:重車以目前來說是當成...(恕刪) 台灣人的觀念就是這樣,重機=汽車=要用汽車的騎法,要有路權就要成為一台汽車,追根究底還是大汽車主義我第二頁就貼了,歪國(包含先進國家跟落後國家),路權是否開放不分車種完全看性能,都不把機車當成是汽車去管不然為何汽車要有兩秒間距機車只要一秒交叉間距?不然為何會有車道分割?不然為何機車會有各種優惠?(如入城費減免)
CrazyShark wrote:今天開車錄到的,請看...(恕刪) 這種騎法絕對是錯的,非常危險,而且,最可惡的是他還有載著後座,萬一出事,他賠不起...我認為檢舉他可以讓他受到教訓,貼在這裡...只會招來某隻三頭六臂的分身人,讓其他守法騎士蒙受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