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嘛 先全面要求二行程機車在中古車行不得販售並需將已收到之車輛要報廢並鼓勵車行報廢二行程機車
每報廢一台可購新車抵3千 欠稅車牌或違規未繳納車牌不可受惠
再規定個人名下只能最多擁有一台二行程機車 民眾仍可使用二行程機車
以上是事前配套 為期3個月~6個月
接著再執行
二行程機車換購新車政府補助1~2萬(針對低收入戶題高換購補助)
相信在事前配套可以讓有心投機者沒得投機
也可以讓真的覺得新車太貴只能苦稱騎舊車的人有一大轉機
這部份算是釋出利多 一樣為期3~6個月
最後再執行
二行程機車全面禁止於平面道路行駛 發動
讓機車族不用再忍受二行程的冒煙文化
這只是一個建議 個人覺得若要根底鏟除臭死人不償命的烏賊車的方法就是二行程機車禁止上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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