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自己不講,學校查的到嗎?
又不是每個有案底的人,上網GOOGLE一下就查的到有沒有
平常不管機車或汽車,都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財損險
法官判決是比例原則來判,不是他想如何判就如何判
去申請鑑定中,一定會有雙方的比例
建議你去找律師,向對方索賠及申請假扣押
以這樣的方式來逼他和解
恐有殘廢之虞=不會殘廢!!
godspeed1812 wrote:
當然也寫了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恕刪)
版主~~不好意思借你的版面問一下~~~
為甚麼沒有過失還要賠錢? 因為對方有受傷嗎? 還是傷的比較重?
如果真的是那樣,那要交通規則作啥麼?反正有受傷或傷的較嚴重的就可以得到賠償~~跟是否違規無關

所以車禍的sop就是:
1. 無論有無受傷~~先躺在地上<因為沒躺下的就要賠>
2. 無論有無違規~~躺下才可能可以賠少一點<因為無論如何都要開單"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至於有違規的駕駛人更要躺下,因為"受傷了那要賠啊"~~

3. 事故的對與錯是在於受傷的嚴重性而非是否有違規~~~所以更要躺下~~~
至於"調解委員會"~~~就只是要"沒受傷的賠錢給受傷的"~~~這跟"是否違規" 是毫無關係~~~~


發言如有不當~~~抱歉~~






s1635584 wrote:
版主~~不好意思借你...(恕刪)
為甚麼沒有過失還要賠錢? 因為對方有受傷嗎? 還是傷的比較重? 因為傷的比較重!
如果真的是那樣,那要交通規則作啥麼? 行車準則,"無人傷亡"的車禍處理依據。
反正有受傷或傷的較嚴重的就可以得到賠償~~跟是否違規無關
所以車禍的sop就是:
1. 無論有無受傷~~先躺在地上<因為沒躺下的就要賠>
2. 無論有無違規~~躺下才可能可以賠少一點<因為無論如何都要開單"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至於有違規的駕駛人更要躺下,因為"受傷了那要賠啊"~~>
3. 事故的對與錯是在於受傷的嚴重性而非是否有違規~~~所以更要躺下~~~
依醫院診斷結果!一開使就假裝,會得不到判官的信任。
至於"調解委員會"~~~就只是要"沒受傷的賠錢給受傷的"~~~這跟"是否違規" 是毫無關係~~~~
調解委員會也是依法行事,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如果您一直說對方違規...,會讓人聯想:你故意撞他,來逞罰他。
被無照騎機車的撞,要陪240萬?
轎車停在停車格裡被撞,反而告我過失傷害?
jiern wrote:
當老師不能留案底....這是什麼時代的觀念
有案底,自己不講,學校查的到嗎?
又不是每個有案底的人,上網GOOGLE一下就查的到有沒有
平常不管機車或汽車,都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財損險
法官判決是比例原則來判,不是他想如何判就如何判
去申請鑑定中,一定會有雙方的比例
建議你去找律師,向對方索賠及申請假扣押
以這樣的方式來逼他和解
恐有殘廢之虞=不會殘廢!!
我沒說他是因為老師的身分不能留案底阿...只是他是我的老師...和他有不能留案底的壓力...
壓力是因為他日後想要應考某些公家機關...而老師詢問他的同學說你的單位會讓有案底的人上嗎...
他同學說不會...
而查不查的到...有心要查一定查的到...google...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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