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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的顏射管,感謝你噴的我滿臉

ataidx wrote:
使用車輛時,駕駛時與...(恕刪)

看清楚,我是說10公尺以上距離
而且是在動態之下

你也沒說個理由
憑哪一點要後面的自動去躲顏射管?
憑哪一點要把騎車的精神、力氣去注意前方的顏射管?

按照你的講法,後面的車「一時不查」就要忍受顏射管的廢氣?
他還有改HID 一起順便檢舉吧

祝你成功嘿~
果然不少人跳出來了...
但我也不想解釋了,因為以前也解釋過了... 有興趣的自己找... 我記得也有別人說過~~
反正到後來結果還是那樣... 被噴者恆被噴之...
我說的可不只被噴廢氣喔... 還能被噴啥就自己慢慢想...
反正怪東怪西就是不會反觀自己...
別的地方都不會出現的限制在台灣就是有...
我常騎車... 且也是在高雄市,機車密度第二高的都市,我也都沒此困擾~
只要有適當距離... 根本就不用去注意是不是顏射管...且事故風險性降低許多.....

二輪停等不用保持適當距離? 那四輪幹嘛停等時要保持適當距離? 吃飽太閒空間太多嗎?
不是不用,是台灣的二輪考照方式沒在教~~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ataidx wrote:
果然不少人跳出來了....(恕刪)

你不需要解釋,因為你有講等於沒講
按照你的邏輯,機車停等區擴大三被都不夠用
而且,你太小看顏射管的威力了~~~
你以為距離多個一、兩公尺就不會被顏射了嘛?
你以為不要跟直接停在顏射管後面就不會被顏射了嘛?
你以為停路邊,發動車子,後面都沒行人、沒機車被顏射管掃到?
而且到底是
憑哪一點要後面的自動去躲顏射管?
憑哪一點要把騎車的精神、力氣去注意前方的顏射管?
一個機車停等區才多大? 還要機車"保持距離"??
高雄的交通負荷如果拿到台北縣市來看, 實在是太順暢了

很奇怪, 要這些改顏射管的人不要影響別人不對嗎? 竟然要別人去閃??
那你鄰居半夜開音響很大聲吵到你, 你去抗議, 他要是也要你搬家閃他的噪音也對囉?
"憑哪一點要後面的自動去躲顏射管?
憑哪一點要把騎車的精神、力氣去注意前方的顏射管?"


既然不想花精神力氣去躲顏射管

那就不要該該叫說被顏射阿

台灣的社會就是犯賤

到現在還認不清事實....




真是不要臉耶 ,這世界變了

顏射管竟然有護衛隊!!!!!

15151515
機車並沒有一定要停在機車停等區... = = 連機車停等區的目的是啥都搞不清楚~~
且使用私人運具本來就要有塞車的預見可能性...
都沒啥距離的概念... 難怪上下班時間車禍頻繁... 阿彌陀佛...

但我也不多解釋了...
反正後來只會變成各說各話~~
我跟在我朋友有換惡魔管的gsr600後面,以我的騎乘習慣我也不會感到被顏射...
在此祝各位被噴者恆被噴之~~
但不用祝我被抓,因為我從沒說我有改~~ 不要預設立場呦~~
我還是回歸路權之戰就好了~~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ataidx wrote:
機車並沒有一定要停在...(恕刪)

別生氣.....

誰說停等區可以擠一堆機車?沒違規?

誰說機車不用保持安全距離?交通規則裏機車就是汽車喔!

交通規則是假的?

第 58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
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以現在的法規來看,改裝的話只要出口角度下修就沒這種困擾了,明知道改裝管出口不修會被罰還堅持不修的就是犯賤了
重車就算了,大部分原廠的出口就牴觸法規,但原廠設定也沒什麼好說了,就算換改裝管也沒有修角度的必要(反正跟原廠出口一樣)...再說有人被重車顏射過嗎

總結:不改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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