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idx wrote:使用車輛時,駕駛時與...(恕刪) 看清楚,我是說10公尺以上距離而且是在動態之下你也沒說個理由憑哪一點要後面的自動去躲顏射管?憑哪一點要把騎車的精神、力氣去注意前方的顏射管?按照你的講法,後面的車「一時不查」就要忍受顏射管的廢氣?
果然不少人跳出來了...但我也不想解釋了,因為以前也解釋過了... 有興趣的自己找... 我記得也有別人說過~~反正到後來結果還是那樣... 被噴者恆被噴之...我說的可不只被噴廢氣喔... 還能被噴啥就自己慢慢想...反正怪東怪西就是不會反觀自己...別的地方都不會出現的限制在台灣就是有...我常騎車... 且也是在高雄市,機車密度第二高的都市,我也都沒此困擾~只要有適當距離... 根本就不用去注意是不是顏射管...且事故風險性降低許多.....二輪停等不用保持適當距離? 那四輪幹嘛停等時要保持適當距離? 吃飽太閒空間太多嗎?不是不用,是台灣的二輪考照方式沒在教~~
ataidx wrote:果然不少人跳出來了....(恕刪) 你不需要解釋,因為你有講等於沒講按照你的邏輯,機車停等區擴大三被都不夠用而且,你太小看顏射管的威力了~~~你以為距離多個一、兩公尺就不會被顏射了嘛?你以為不要跟直接停在顏射管後面就不會被顏射了嘛?你以為停路邊,發動車子,後面都沒行人、沒機車被顏射管掃到?而且到底是憑哪一點要後面的自動去躲顏射管?憑哪一點要把騎車的精神、力氣去注意前方的顏射管?
一個機車停等區才多大? 還要機車"保持距離"??高雄的交通負荷如果拿到台北縣市來看, 實在是太順暢了很奇怪, 要這些改顏射管的人不要影響別人不對嗎? 竟然要別人去閃??那你鄰居半夜開音響很大聲吵到你, 你去抗議, 他要是也要你搬家閃他的噪音也對囉?
機車並沒有一定要停在機車停等區... = = 連機車停等區的目的是啥都搞不清楚~~且使用私人運具本來就要有塞車的預見可能性...都沒啥距離的概念... 難怪上下班時間車禍頻繁... 阿彌陀佛...但我也不多解釋了...反正後來只會變成各說各話~~我跟在我朋友有換惡魔管的gsr600後面,以我的騎乘習慣我也不會感到被顏射...在此祝各位被噴者恆被噴之~~但不用祝我被抓,因為我從沒說我有改~~ 不要預設立場呦~~我還是回歸路權之戰就好了~~
ataidx wrote:機車並沒有一定要停在...(恕刪) 別生氣.....誰說停等區可以擠一堆機車?沒違規?誰說機車不用保持安全距離?交通規則裏機車就是汽車喔!交通規則是假的?第 58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以現在的法規來看,改裝的話只要出口角度下修就沒這種困擾了,明知道改裝管出口不修會被罰還堅持不修的就是犯賤了重車就算了,大部分原廠的出口就牴觸法規,但原廠設定也沒什麼好說了,就算換改裝管也沒有修角度的必要(反正跟原廠出口一樣)...再說有人被重車顏射過嗎總結:不改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