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0625 wrote:
另外一篇國道警察騎重...(恕刪)
法律合不合理並不是一介草民所能修改
不過規定出來就是要遵守
覺的不好 請透過正常管道修改
而不是自己參考就好
如過大家都是參考就好
那不就變成買東西不一定要給錢 反正都是參考就好
p1093 wrote:
標準紅牌嘴臉的發文....(恕刪)
Inutakumi wrote: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也不是日本
Inutakumi wrote:
這意思就是不用守法囉?
Inutakumi wrote:
照這樣無限上綱,我看連腳踏車、電動機車都能上快速了不是嗎?
Inutakumi wrote:
要這樣搞,請去爭取,不然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