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lph_angel wrote:對不起;不知道我是否...(恕刪) 那個是玻璃上的倒影啦~~~因為家人的關係也領有身心障礙的停車卡(非車牌),每每去到賣場就會發現很多人都沒有羞恥心自己如果忘記將停車卡帶著,我就不會去停在身心障礙車位,因為在當下我是無法證明自己是有資格的假如在外面看到別人佔用我就會打1999,順便增加國庫收入~~~
kevinpi wrote:這兩位 該不會 連...(恕刪) 1. 我不停身障位...(自家對面有免費停車場 停滿了 了不起停紅線被開單 我也不會跑去身障位停...)2. 途中 納智捷後霧燈開啟 應該是有人在車上 請問板大為何不適時的制止(這傻事我也做過,事後也沒發生什麼事情...弄到警察來而已)...如果可以在你拍照的時候告知車主...而非PO上 打打鍵盤 01 讓大家批判...是否會更維護到身障者的權益?...我相信已版主急功好義的個性應該不會只是PO上網 打打鍵盤 用嘴巴批判而已...3. 車子並非我的....樓上的板大不用說什麼 " 車主澄清專線? " ...說不定是你的??...4. 麻煩拍到非自己的車牌 有品一點 修飾一下...就算那兩位車主 行為錯誤 但修飾車牌只是一種禮貌...或是仗著 他做錯事沒必要給他隱私權跟禮貌? 這種沒風度的理由......僅對事情提出不同看法...並非狡辯或是自清...世事無絕對 不認同的版友 請黑名單+上一頁
認同樓主的行為 之前辦公司也是在同一棟大樓每天上班都會停在同樣的地下室那停車場基本上根本不可能停滿因為好像60元/hr 旁邊附近的停車場只要30元/hr所以會去停的都是有卡(免費1hr)or真的要買東西的平常去大概80%以上都是空位你愛停幾格我想也不太會有正義魔人出來砲你在那邊停了好幾年從來也沒看過客滿所以我不認為這種愛佔用殘障停車位的人事值得同情的就算今天您的家人上下車也不太方便我想您也應當是把家人送到門口請家人先下車等待 然後把車停好才是所以既然敢違規 就不要怕被拍吧
是否要遮車牌,可以用這種標準來看:1. 是否屬公共事務2. 是否行為可受公評從這標準來檢驗,非殘障車輛隨意亂停法定殘障車位,已經非法侵佔殘障人士的權益,其行為也該受社會公評並于以譴責。因此,我贊成公佈照片,並向賣場抗議其管理不當,如果在公家收費停車場,更該向主管機關檢舉,以善盡公民社會之公民責任。
毛二老爺 wrote:是否要遮車牌,可以用...(恕刪) 你定的?...還是??照你這樣說 犯罪者被抓到都要把他們的臉po出來?無知的認知...我不是愛唱反調也不是什麼正義魔人...身障者的權益能不冒犯我就不會冒犯到...可能沒有遇過 拿身障卡 卻堅持停一般車位的人...( 我欣賞..)可能沒有遇過 車上放有身障卡 卻好手好腳的情侶...停在台中老虎城地下停車場 ( 腦殘 ? )可能沒有遇過 日行一善捐點錢給乞討的身障者 逛完夜市回去牽車卻他媽的看著他 被台車子載走...(有車開還給我乞討 )公益彩券 是給身障者去販售的~請問有幾間是真的身障者在經營 ?身障者的權益早就被一堆人弄髒了...抱歉離題....回歸主題要檢舉 請版大 把照片傳給相關單位 就會有人處理了...
adolph_angel wrote:對不起;不知道我是否看錯,那台納智捷MPV後窗是不是有個殘障推車的符號?如果它是的話應該符合停車規定;請您看一下喔,如果是;就把那台的部分改一下;還它一個清白。 對不起,那是上面的反光,也有很多人回覆了。請您看一下喔,如果沒問題,就把您的發文改一下。
士林老郭 wrote:那個是天花板路牌的反...(恕刪) 那還真的是小弟看錯了;謝謝您的指正喔。白小M wrote:台灣人的自私 與沒公德心 道德喪落 由此可見一般...(恕刪) 小弟並非眼拙沒看到上方斗大看板;只是沒有聯想到玻璃上的是倒影,如果這樣也能讓您聯想到台灣人的道德淪喪;在此小弟對您說聲對不起。個人也非常厭惡這種沒公德心的人;自己更不會因貪圖方便或者因為無車位而去佔用其位,我寧願晃或等直到有空位才停或直接走人;如果這樣您還是認為小弟的行為還是道德淪喪;再次跟您還有廣大的台灣人說聲對不起。中天NGB wrote:家人的關係也領有身心障礙的停車卡...(恕刪) 謝謝您的指正喔;正確的使用才能保障每位有需要的人(包括陪伴者),您的方法是正確的;在此跟您說聲辛苦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