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子 wrote:
我一直有一個想法:無...(恕刪)
我跟霸子的想法一樣,
這想法我跟在交通隊服替代役的同學提過,
他說很可惜,
台灣的判決是以『路權』為前提,
無照違規撞了有照的或者被撞,
無照的頂多加開一條『無照行駛』,
肇責並不會讓無照的完全承擔。
這對於倒楣被無照駕駛撞上的人來說真的衰到爆,
時間&金錢都被拖累...
雖然無照的出了事在談判時還是有吃虧的地方,
但是我覺得這落差不足以讓無照的人產生警惕作用而不做無照行駛的行為,
好歹肇責讓無照的背上90%甚至99%的責任。
原因就在於:你無照,你不違規駕/騎車出來晃,我哪有可能撞到你這個無照駕駛的人。
PS.在這邊講的很爽,法律也不會為此有啥更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