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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假設開放機車路權,會發生的危險....

Roker wrote:
我覺得直接轉並不一定...(恕刪)

真的要搭配內側車道一起服用

台北市政府就知道這帖藥方,所以緊急在民族東路接近復興北路口前一個紅燈才開放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lingi567 wrote:
看一看有時不是機車的...(恕刪)

1:17秒發生的車禍,就是台灣汽機車駕駛人最常幹的一件違規事項 : 強先左轉,不尊重雙黃線與直行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白線上煞車滑倒好像可以申請國賠,白線塗料應該加防滑原料,正常行駛下滑倒可以要求賠償。


地上畫的線傳聞有偷工減料,才會讓車輛滑來滑去。這件事好像上過新聞。
eletalen wrote:
可是 有些人 卻好像看不見 也不知道這類的字眼 明明路很大條 前面與外側車道
沒多少車 一樣要騎在上面 一樣外車道沒車時 機車為了超前機車 也是騎到此道上 我想這是明知故犯吧?


不是要戰
只是說平常騎車騎在外側
常常看到內側空空的
然後外側車都還滿多的
那妳不覺得這樣道路使用率降低很多嗎?
有車道機車卻要放在那邊空著不能用
不覺得很浪費嗎?
也常常汽車就是愛擠在外側
內側空空是也(攤手
大家共享道路資源
這樣的道路使用率才會提高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禁止機車道主要是防止汽機車駕駛不良的駕駛行為 那些駕駛上的問題兒肇事的就不說了
如果台灣沒有禁止機車道 機車駕駛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來駕駛 而汽車駕駛也把機車當成一台汽車
那怎麼會有汽機車那個比較危險的問題 我騎重機就是把它當成汽車要行駛 在快車道上也都沒出事過
反倒是常被對向汽車快速左轉緊急煞車 台灣的機車環境要不分cc取消禁止機車我認為非常難
因為一般機車駕駛習慣偏差 國外大多數的先進國家都有限制cc數 但台灣550cc定的真的太高了
日本125cc以上 英國150cc以上 台灣550cc以上真的太高了 也很多汽車駕駛反對是因為怕更塞車
但他們擔心太多了 因為據了解重機在台開放約8年之久 但數量確只有3萬多輛 考照人數也遠不如當初
一期可以將近百人 現在一期限制1x人 因為怕消耗太快

重點就是機車也要把自己當成汽車行銷 而汽車也要把機車當成汽車 張菲說的不是說好玩的
前幾天晚間我騎車從北市師大路左轉羅斯福路北上,
因為這個路口有左轉專用燈,所以我就直接轉過去了,
左轉後前方遠遠的路口有警察埋伏,直接就把我攔了下來;
警察說機車要兩段式左轉,拿出罰單準備開單,
我想說有左轉專用燈直接左轉沒有車輛動向衝突,
哪來危險??有可能因為我現在騎的是1000cc跑車直接左轉不危險,
但換成我的小羊做一樣的動作就忽然變危險了嗎?
年輕的警察埋伏太遠連重機掛紅牌都看不到啦~~亂攔一通。
tansywen wrote:
前幾天晚間我騎車從北...(恕刪)

同意!
作法正確的前提下
不能因為車輛大小而有差別
所以輕型、一般重型機車兩段式左轉是不公平的法律

正確的作法:
打左轉燈→保持安全車距切入內線車道→在路口等待左轉燈亮→燈亮左轉
lingi567 wrote:
不然就是不遵守轉彎車讓直行車
不相撞才怪
一切都出自於“對於交通觀念的薄弱”...(恕刪)

有些汽機車駕駛真是白目....
駕照實在是太好考了.....
哀.......

狗仔puppy wrote:


看來有人始終不知道駕駛的交通工具體積越大
相對的要付出的責任是越大

台灣駕照太好考了
不管機車駕駛還是汽車駕駛
都只會隨心所欲的使用道路


那是否代表前陣子新聞提到 一台小客車 紅燈等待 完全停止的狀態下,忽然有台機車醉漢從後方未減速直接撞上,而此名醉漢因此身亡,但法院判決該小客車駕駛 過失致死,並且賠償機車醉漢的家屬 兩百萬以上金額。
請問 是否車子比較大的都是要負起較小型車輛的責任,且在百分百無違規狀況下,並加上刑事案件判決?

是阿台灣駕照考取制度確實需要改變,不是所以狀況在那狹小的駕訓班,U字線 S字線裡面學的到的!!

狗仔puppy wrote:

eletalen wrote:
如果依照樓主所說 可以保持車速,將可達到車速分流
但是法律上卻無支持此項目,依照樓主影片來說


那請問車種分流又是哪種法律在支持?

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所謂法律無支持是指 過失致死 過失傷害並不支持四輪車駕駛人,
可以試想當汽車與機車發生事故時,通常 汽車駕駛人很難因此遭受傷害,機車駕駛人卻因為車種不同保護不夠 往往不管小傷大傷甚至死亡,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這兩條法律,就算是汽車駕駛人無違規卻因為機車駕駛人受傷而判刑,往往導致汽車駕駛人無得要求賠償,甚至賠上家產賠給對方。

這過失致死過失傷害 還需修改,到達一個公平成度。

車種分流是因為台灣交通工具普遍氾濫,所以以車種來分流,意圖改善交通,但似乎也有許多人反彈,政府應該正視,但是最重要的還是駕駛人的交通觀念,車速分流是好物!
狗仔puppy wrote:
eletalen wrote:
禁行機車道 從名稱 讓人就一目了然 所以更不該有機車行駛的論調出來
討論很多次了 我想大概只有3成的人知道吧

除了禁行機車道外
快車道與慢車道最高限速都一樣
但是使用上卻不一定
有人靠在外側慢慢開車找東西找車位
那憑甚麼機車要跟著他後面慢慢走?
機車也一樣能騎50公里
那是要走慢車道還是快車道?

我想此位板友何必一定要針對不同意見和我回答?
應該在我樓上的文章註明很清楚 是因為下面這朋友所留的言只有單方面譴責汽車違規,且看不出有任何機車路權討論點,所以我也開個玩笑,寫出另一方面 機車也是會違規的論點出來輔助一下,其實在外側車道 極慢速行駛的似乎不是只有四輪車,也有二輪車。只是機車超越機車空間需求不大所以很容易就超過去,但是因為汽車體積龐大
不太好超,所以有些機車騎士認為汽車是很擋路的障礙物,但卻也看不見行駛在同道的慢速機車,只是基於此處 提醒一下各位大德。


k32055 wrote:
機車優先道 從名稱 是會讓人誤會的 所以才會 汽車可以行駛的論調出來
討論很多次了 我想大概只有3成人知道吧

機車優先道 除了機車 慢車(人力車沒記錯的話)使用外

汽車 只能在停車時 右轉時 才能做的動作

可是 有些人的停車位 可能再好幾公里外 有些人的路口 可能要 好幾10路口 才右轉
所以我才說鑽法律模糊地帶

設備組 wrote:昨天發的文被封掉了首...(恕刪)...我在這邊為我轟人浪費網路資源的部分道歉...

針對這個情況,已陸續進行回報紀錄、彙整中,也移動了相關;倘若情況依舊 將暫停相關服務,請您多留意。

其他相關者也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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