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增列為「不得改裝」項目照字面上來說應該是改了就罰!這樣算是一竿子打爆一堆管吧!這對於那些合法改裝的玩家只能說是被那些不顧慮其他用路人的傢伙害到了.....罰金"最低"2400"最高"9600路邊一堆活動提款機.....看樣子政府真的缺很大啊...迷之音:誰叫你要領人家三千六.....
昨晚約7點半左右...在大度路與承德路7段的交叉口紅燈(往台北方向)看到...兩條子+1位穿著"環境保護"背心的環保局人員趁紅燈時一台一台的彎下腰看排氣管= =""...前方還有兩位正在被開單!!!而且接近兩分鐘的紅燈...它們來來回回巡了好多次...看到翹管就...直接請條子阿杯抓去旁邊台北刺激摟
sintj wrote:按照這樣看來改裝店這...(恕刪) 應該還好,新聞寫的好像是排氣尾管,不是排氣管管身,所以到時候還有得吵一切等實行後再說吧,現在過渡期大家的原場管不要丟雷,要改管的也改靜音平館低調點
看到要取締出氣口,小弟真的很高興,被這些沒道德的人噴過太多次了,另外翹管,恕小弟不才,到底翹管的意義在哪阿?聽人家說什麼可以壓車壓很低,阿~~壓很低可以幹嘛?想要玩車麻煩跟我朋友學一下,要去跑山路,換翹管,換輪胎,平常市區騎車,換回原廠管,自己爽不代表其他人要接受改裝者的亂改,尤其是~~顏射管、打死人不償命的HID(又是個自私的類型)、再加上不把死人吵起來就不爽的白目,是怎樣~~改的很大聲比較會跑嗎?在台灣你是能跑多快,帶種點上高速公路跟汽車比阿!!不要再市區危害市民!!
drake0083 wrote:全部增列為「不得改裝...(恕刪) 機車排氣管數量、安裝位置和汽車的「軸距規格」,全部增列為「不得改裝」新聞是指數量和安裝未制不得變更與改裝只要管身鎖點沿用原廠,出口水平,聲音低於87分貝絕對合法吧!
1.機車的排氣管數量以及左右側安裝位置也不能修改兩千四到九千六只有1隻的不能裝雙管2.機車再平坦地面,兩輪著地的狀況下,排氣尾管的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出水平線,如果排氣尾管離地超過一公尺時,尾管出口的角度,也應該低於水平線。九百到一千八只要水平就好法條為準,記者說的參考就好....息怒阿
原廠管哪支不是翹的!? 只是末端出口處的角度是向下 又在那出一些有的沒有的餿主意真是天才喔! 公車排氣口是水平的 高度就在你頭部 你跟在後面試試看!!! 還說翹管還說一定要防燙蓋 沒有防燙蓋就不能防燙!? 都已經什麼時代了 管子也有高科技 不用防燙蓋依樣可以防燙難怪文化水平一直維持在這個水準 藝術阿 美觀阿 來點會的 就會在那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