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chao_liu wrote:
對付這種汽車當機車開、騎機車當成騎腳踏車、騎腳踏車當走路一樣亂開亂騎亂闖的人,只有3E政策(Engineering,Education、Enforcement)中的Enforcement(執法)才有效。
不好意思,此時不跟他囉嗦...喇叭伺候
有叭至少會閃,除非遇到聽障駕駛
但又不知是真聾?還是假聾?

不過,要叭之前...請斟酌一下對方車款
畢竟社會黑暗,帶槍和帶利器工具出門的不少
免得遭惹血光之災

盡可能還是多注意四周車流狀況
保有安全之煞車距離為優先

bmw_m3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恕刪)
bmw_m3 wrote:
講白一點(樓上已經有人說了),我鐵包肉,你肉包鐵,大家來賭賭看啊!當然這心態有點不對,不過卻是事實
尤其是在台灣如此壅塞的路況,這種情況更容易發生,只是希望機車能夠多為自己的安全著想,而不是在想
汽車得賠我這個部份,當然汽車多注意機車也是有必要要呼籲的,但,如果來不及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