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又是某牌的龜車加上喪盡天良的駕駛人!如果是他家遇到火災,就看還會不會這樣慢慢開吧,或許在講電話、音樂放很大聲、失聰?不然就是瞎了。順道一問,如果有這樣的證據,除了能罰他罰單之外,如果那次火災因為這樣不禮讓而延誤導致那場災難有發生人命,這樣他會被起訴嗎?
grasscat wrote:我覺得消救車...(恕刪) 其實你可以注意一下各台新聞台只要有關於火警的新聞,所有的家屬一定會質疑消防單位延誤.不然就是救火太慢.我是覺得消防單位應該採購類似推土機的機具.只要一出勤務,由推土機做開路先鋒,遇到不讓路或是巷子兩旁停滿車的,一律推到旁邊,保持救援路線暢通.
EVO阿正 wrote:奇怪~~這種人居然還可以考到駕照開車上路~???直接吊銷永遠不得再考駕照吧~ 大大 言重了上次看新聞時 有員警翻法條說好像是600~1800罰鍰而已敝人姑且當作是T牌車 隔音設計非常好!?博君一笑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