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我自己選擇兩種方式:
1. 花1萬5千元...跟對方私下和解,車損部分自己花。
2. 對方無照駕駛,那就跟對方走正常程序,告他無照危險駕駛,另外追加毀損他人財物。
畢竟,他也是打算告我搶奪罪Q_Q" 啊~~~要是一開始知道有這種麻煩事情,讓他跑~~抓到鞭爆他的屁股就好了...
至於相關的詳細說明,我已經更新在原始文章底下了,ˊˋ~如果還有更好的建議,希望大大在告訴我一下~
畢竟...我從沒想過要跟別人發生衝突,更別說老是要硬凹別人怎樣的,但是也不至於要讓自己吃虧
車子是自己的,損失也是自己的,對方違法卻得到所謂的保障,而我卻得落得這種可憐的下場~
或許現在自己想得太消極了...
但如果真的所謂的搶奪罪成立...那我不就真的要關個2~3年
= =那時候一定白髮蒼蒼

一個喜歡在馬桶上寫小說的人,也喜歡在浴缸呆一整個下午的人
@migo wrote:
因為當下警員也是跟我說:告下去的話,成立要關兩三年喔。
警察不是法官, 罪行有沒有成立, 要判什麼, 不是警察隨便說說就算的.
還可以考慮 "被恐嚇"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請再仔細想想, 是對方在靜止狀態下, 樓主去 A 到對方嗎 ?
就一輛車的轉彎角度, 不太可能會去 a 到對方.
唯一可能的是在轉彎的時候, 對方跨越雙黃線行駛擠到樓主車子才會 "倒車"....(恕刪)
就是這一點,我完全搞不懂~
畢竟,一開始我過去的時候,我已經呈現直行車狀態,可是卻在B柱傳來撞擊聲
光這一個時機點,老實說~我完全沒看見對方是在哪邊
假使是對方所說:他靜止狀態中我去撞他
那,他應該是停靠在對向貨車的左後方,我理論上轉彎會撞擊貨車車頭,再去撞到他,怎麼貨車沒是咧,這就是台灣的奇蹟!睜眼說瞎話。
CCL wrote:
警察不是法官,...(恕刪)
這只能怪我不懂車禍部分的法律條文,畢竟當下我也只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加上對方人多勢眾~
想想看,我的跟高比例體重,足足差了對方一節...|||
整個氣勢就已經輸給他了><~
真懷念奶奶以前說的:吃多一點,長的壯壯的才不會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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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franco wrote:
很好奇, 搶奪罪要如...(恕刪)
搶奪應該是刑法..
對方現在就是說如果我走報案程序,保險理賠出來再賠錢給他,他就當場直接告我搶奪
當然,當下要是拿錢給他,他會說這件事情不成立...
反正現在筆錄都還沒做..也僅僅跟警察那邊用嘴巴說我有拿鑰匙
法務的是告知到時候要是有提起告訴,直接跟警察說他意圖逃跑,為了自身財產權益,才阻止他離開現場。
畢竟,他被我攔下之前,是不是真的想逃跑,這只有對方知道
另外的部分是對方一直認為我吃線,撞到他們...所以是我的錯
但是我車子撞擊瞬間就停止,車身還離雙黃線40公分上下,車門半開都還摸不到線
所以我也打算用"對方行駛內側車道,並排貨車左方的視覺死角"這一點去申訴
一個喜歡在馬桶上寫小說的人,也喜歡在浴缸呆一整個下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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