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應該修法成排氣管禁止高於原車出廠高度........各車款該多高就多高.....然後顏射優先抓雖然增加執法困難度,但是至少不會擾民其實也不會困擾太多..速克達很少原廠有翹管的.....
「平坦地面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逾一公尺者,尾管角度應低於水平線」。都寫的十分明白了,翹管的,把排氣出口修成水平,或向下,真有那麼難嗎?是真的難,還是不願意!裝上翹管對於部份車種而言是很帥氣好看,但並不會因為最後的排氣出口是水平或向下而變的難看。
沒辦法阿~台灣的政府只有2個字能形容"無能"不知道能說什麼??其他該罰的不罰(像是有些老舊車每催油門後面就一堆煙,還有公車+貨車也是,都會噴煙阿~而且也都是會噴到人阿!!那請問一下~它的意思是排氣口只能朝下,還是水平也可以??
改管的說..你不要罰.你不要罰.....被管噴的說..罰的好..罰的好.......其實.說真的被噴的人.真是會很嘔..對吧有停等時.10之8.9被噴過..個人是覺的要開罰.因為你的方便.造成它人的不便..改管噪音真的很大..改車不是不對..是改車要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