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橘 wrote:
看了新聞 強大的撞擊...(恕刪)
這就跟日前警車撞遊行的兩位老先生一樣
有行人穿越設施
但是行人穿越卻不走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這些設施 逕自穿越馬路
有的時候人突然衝出來 駕駛根本連踩煞車 甚至是放油門的時間都沒有就撞上了
現場才沒有煞車痕跡 因為根本來不及踩
不管駕駛速度是多少
只要撞擊的角度對 人有飛起來 落在擋風玻璃上 就一定會碎裂
我真的很佩服台灣媒體的想像跟民眾那測速眼
只要這種類似的事情 不用說一定是啥車開太快啊 才會連煞車痕都沒有
然後就會有所謂的目擊民眾出來說
『喔~那台車一定開多少多少才會撞成這樣子』
像上次警車撞人的案子 我聽過最誇張的是有目擊民眾居然說警車駕駛速度至少110
哇~我在高雄市區要開超過七十都很困難了
就算警車開警笛+警示燈 要是在市區有辦法開這麼快也是不簡單
車上噴報案請打110 並不代表那天肇事員警開的就是110
好佩服這些所謂的目擊民眾都可以目測速度
可以跟警政署說不用再花這麼多錢買測速槍了 請這些有測速眼的民眾協勤就好
比買測速槍便宜 又還可以解決失業問題 多好
媒體到現場看到這種車撞人的
尤其是名車、名人、或者是公務人員、公家車就會開始大肆渲染
鑑定都還沒出來 就講的好像已經出來了一樣
再結合所謂的目擊民眾的說詞或畫面
在法院都還沒判之前 駕駛就已經先被媒體判了有罪
上次那警車撞人的案子
看了新聞之後我在自己的無名發了篇文
http://www.wretch.cc/blog/skyzero0819/31591109
這樣也會被政治狂熱份子跑來鬧
實在讓我覺得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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