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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次快門政府的收入是...

去申訴吧, 交叉路口後30公尺內, 應可免罰,
照片下方面是斑馬線, 算是路口 ...

lin.franco wrote:
去申訴吧, 交叉路口...(恕刪)


來不及了~
那是去年的罰單
已經被台北市吸走了

lin.franco wrote:
去申訴吧, 交叉路口後30公尺內, 應可免罰,
照片下方面是斑馬線, 算是路口 ...


我在 01 有看過這篇文章 , 不過那個好像是行政法規什麼鬼的 , 好像說有什麼時效性 ,
我也不是很清楚 ,


因為最近一次的警政署新聞稿只說到要拍到路邊狀況才行 ,
所以警察現在都站在中央分隔島拍照 ,

但好像 30 M 以內不可拍照對民眾來說申訴成功機率比較高 !!

請問有哪位可以再 po 一下這個條例嗎 ?
哀..
大家如果都把罰單的照片拿出來的話
就可以看到,可憐的機車都要被擠在最邊邊
內車道的空間明明就很大
如果依照交通法規,不任意更換車道的去騎,會有事故發生
我聽政府在屁啦...


附上本人唯一一張罰單讓大家息息怒,天橋不是只會拍機車的......
PS: 右下角的時間是我用相機翻拍的時間....不是今天被拍的....
市民被開罰單,還要找一大堆佐證。
警察真的每個人都不清楚30M的遊戲規則嗎?NO
警察就算是亂槍打鳥也無所謂,反正市民收到罰單會申訴的有幾位?

寂靜拿鐵 wrote:
時間:3/20早上8...(恕刪)


照片裡地上黃字寫什麼阿? 歡迎光臨嗎?真是太好賺了.......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ettvyang65 wrote:
市民被開罰單,還要找...(恕刪)
\

申訴成功也不關警察的事情
至少要花N月以上了...

業績都已經拿到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基本上來說!
警察只負責~
拍照+開罰單=業績

其他~管你們去死!!
交通還是亂阿~
越亂越好~這樣罰單才開的多!
你不違規 怎會被罰?
我中罰單都沒怨言
要嘛違規願賭服輸
要嘛就不要違規
公車靠站不代表免死金牌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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