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誰說不打燈就是佔用? 打方向燈的意思你瞭解嗎?基本上前車如果打方向燈的話,後車基本上就會注意你要切換車道除非真的哪個駕駛就是那麼不長眼看了前車打方向燈,自己還不會警覺點不然請教前面有人如果打方向燈還是安全燈,你不會注意或是踩煞車嗎?所以結論是,結果你也是沒有打方向燈
kurtis wrote:我居然看完了在美國...(恕刪) 呵呵~小弟也用美國駕照在美國開過10年車,完全同意閣下觀點;不過這裡太多人都努力試過與樓主理性溝通討論,結果只是樓主的選擇性失憶(對於無法解釋的自我矛盾完全避開不談),以及重複性的跳針(其豈好辯哉??),奉勸閣下也無需再用心開導樓主了~~It's futile, trust me.對了,在本療癒樓高逼近3,000F之際,讓我們再來複習一下:呼籲大家都能心平氣和.理性開車.千萬不要碰到 ★★★★這種事★★★★ !!
kurtis wrote:你打了後車就知道你準備讓開 只是還沒機會讓開你沒做就沒做 還可以大聲 哎。。。 台灣的駕駛訓練沒有教這些很細節的駕駛規則。所以高速公路不知道怎麼使用加速道跟超車道,無紅綠燈十字路口不知道誰先過,遇到行人穿越馬路不知道怎麼停。所以只要能通過考試,上路就隨便了。
kurtis wrote:不好意思再打臉一下...(恕刪) 要看在什麼地方!!住宅區 執法就比較嚴苛了!寬限值得認定就沒有那麼寬鬆!相反的是 在State或是Federal的那就要看警察的心情執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