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85220 wrote:
當大家說你開GPS 87Kmh是龜車時……你堅持你錶速有100Kmh...但你有一段GPS到100kmh..是不是等同你錶速113Kmh..吼你也超速捏……
(恕刪)
這時候他會回你說, 內側開113KM, 表示不是烏龜車,
一個人只有自己的邏輯的時候,
不用多言, 說了也是浪費口水,
我也住苗栗, 常常跑高速公路,
看到白色KUGA都會多瞄幾眼,
希望有機會捕獲野生的KUGA.....

q685220 wrote:
哥……你也承認最高...(恕刪)
q685220 wrote:
我只是嘴嘴炮……蓋...(恕刪)
holycapsule wrote:
這位哥,你lag了樓...(恕刪)
frogghoul wrote:
但是他至少是在我後面非常遠的地方,而非在我的車屁屁後面,而至於ACC使用後與我自己去看前車車距是一樣的如下圖,所以為何不信呢?再說了晚上要比50m距離還要遠(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千萬不可跟車太近。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
為維護您及其他人的安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務必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而gps若因某種原因導致失效而誤導呢?你能拿gps顯示的速度要求撤銷超速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