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不意外啊!我真的不意...(恕刪) 犯罪認定與否怎麼看警察初步認定=>移送檢調檢調認定=>給法官審判法官判決=>定讞一般人車禍彼此有沒有過失也不是警察說了算這大家都清楚對於檢調, 當事人都死了要怎麼查? 一般都會變成不起訴不起訴就沒有法官的判決所以現在出來這種新聞基本上就是讓警方當背鍋俠做做樣子用來平息民怨用的只有沒有智慧的民眾才會相信過一段時間民眾就會忘了看立委們會不會記得就是昨天看到黃國昌爆氣在要求法務部修法對虐兒判死
來看成大事件的案例,這就是油車了,但其實與潮州特斯拉很像,案發地點是成大大學路上有名的牌樓,駕駛本來應該是準備停車排隊,但根據監視畫面,突然左切閃過停車的車隊,直接擦撞機車後,正面撞擊自行車老翁,最後掃掉一排機車才停下.婦人也是不清楚是不是自己踩錯油門當煞車,不過應該就是了,因為就算當時煞車故障,應該是無法馬上停下來而已,會慢慢減速而不會加速,而且那種速度反應快的直接用手煞車應該是可以停下來的,就算油門線斷掉或油門卡住當時都快停車了,不可能加速那麼快.比照三峽車禍的說法,老婦人一開始能左切閃車,不就代表婦人可以控制車輛,那婦人不就是故意殺人,而不是過失致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