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cordi wrote:要開砲的我沒意見,但不要把超速當成理所當然。本路段最高90,當日我車錶至少也有85。平時少超速,但也不會開慢車佔用車道。 唉~別生氣了。在台灣,任何車錶都是快樂表。差別僅在於大樂還是小樂的差別。換個方向想想,那些超速 12% 被拍照的人,如果來抱怨說「以速限超過10%才被拍照來說,我不過就是多超過2%就被拍照超速」。您覺得如何呢?您可能也是覺得超速被拍照就乖乖繳錢吧~。所以啊,要怪,就怪交通部去要求各車廠的車錶速要大於等於實際速度(細節描述不一定是這樣,但意思差不多),害你誤信車錶速啊~
雪隧最低限速70 最高90每次去只要車多幾乎都會聽到廣播如果前方沒車 請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保持車流暢通聽懂了嗎交通部一直有在宣導請用路人盡量以最高限速行駛所以才會有超速10%不取締的寬容值因為希望你寧願一直保持在最高限速就算超車或任何原因不小心超速一點點也不會給你開單但是如果真的不想開快也不是不行 就去開最外側你開多慢 我相信 只會被後車叭而已警察根本不可能開你開
儀表誤差好像大約在10%如果有改過輪胎輪徑,可能又有更多誤差(畢竟電腦是算輪胎轉一圈跑的距離)所以...想定速請習慣儀表速限+10另外就算不超速...你為何不開到儀表90呢?????通常警方會拍大多是前方真的很遠才有車子...塞車的話才不會抓最低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