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483116 wrote: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這是什麼神邏輯啊!老百姓協助警察取締違規人士還要付錢給警察,這就好比犯人殺人放火,被害者家屬還要送錢給他,當作是清理費用嗎? 活該被檢舉不要出來!讓人笑好嗎?
惡意檢舉收處理費贊成就像是報假案要關一樣明顯的不可能成立的檢舉就算是惡意但是正常的檢舉大部分應該都是有效的雖然增加警方的工作量但是說真的警察的薪資有高到多開的罰單都抵銷不掉增加的人力或加班費嗎?那代表罰得不夠重或是罰則本身有問題,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罰單就像一堆違規停車,除了罰得不夠重以外,是不是要檢討常違規路段的停車位是否足夠?
h2483116 wrote:你一定有違規,只是不敢承認。或是根本就不自覺自己違規了 太多違規被檢舉上網討拍的就是最常說這種話,若別人說他不會違規,就要別人抱車牌說要跟著他看他有沒有違規,沒有新招了嗎,我教你,不要違規就不用想這些有的沒的
眼觀耳聽 wrote:你是有檢舉過嗎?不可...(恕刪) 現在很多愛看行車記錄器勝過A片的變態,檢舉不成,還要去警政署申訴。那個路人甲是跟你有仇嗎?非要這樣刻意檢舉人家?這不是惡意檢舉,什麼才是惡意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