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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違規在先但對方肇事逃逸(已提告)

我左轉的時候有吃到對向車道(跨線逆向)並稍微靠左(對方出來的車道),

所以對方從巷口出來我看到他之後反應急煞摔車無碰撞

汽車正常行駛中
你侵犯到對方的路權,是你自己嚇到急煞的,
他只要說 我怎知摩托車怎麼跌倒的
影片傳上YOUTOBE讓大家看看吧
Changrr wrote:
當天我為直行左轉車輛(機車)對方從巷子駛出(汽車),

我左轉的時候有吃到對向車道(跨線逆向)並稍微靠左(對方出來的車道),

所以對方從巷口出來我看到他之後反應急煞摔車無碰撞,當下倒在地上被機車壓住無法動彈,對方未下車查看,是有熱血民眾將我車子扶起,對方只搖下車窗問了民眾一兩句話就開車離開!

後續我記下車牌去急診完到派出所報案。醫生有開診斷證明挫傷及擦傷、扭傷等但未備註休養日期。

警察通知對方到案時,對方表示我是車速快並違規自摔,他覺得他沒有責任及他車上有嬰兒所以不便下車查看!故詢問民眾後就開車離開,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但後續他還是提出了調解的要求,

今日去調解委員會但協商破裂!他還是主張他沒有錯要0元和解!我方提出三日無法上班的薪資及醫藥費索賠共1萬元!但沒有共識!他說他女兒因為他來調解要請假,所以也要跟我求償她女兒薪資損失部分,

所以我決定提告對方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想請問:因是我違規在先,這樣肇逃會成立嗎?我的求償合理嗎?(醫生診斷書無法註明休養天數,但我可以提供公司請公傷證明假單及薪轉證明),

雖然金額不高,但是對方一附氣焰高的狀況讓我決定要對他提告!後續的違規罰單我也願意接受裁罰!以上都有攝影畫面為證(我吃線及吃到對方車道的左轉一直到對方開車未下車搖下車窗2分鐘左右開離開現場的畫面警察都有調到),

這樣我的勝算高嗎?麻煩各位給我一下意見,後續已經決定至法院訴訟了!等傳票中

雖然我違規在先,但他肇逃是事實。


我不否認你是有半點贏面,必竟法律從來不是完全公正的

但我得說對方沒危規、沒突然闖出....你自摔是你活該
你的求償個人認為完全不合理
你也更不需要自我解釋你原本沒要求償,你原本就打算捐出來什麼什麼的來自我高調
一個沒有犯錯的人不會因為你有捐款而有罪
一附氣焰高的態度完全就是你吧

這個社會就是因為你的這種行為,無辜的路人都會被波及
而造成冷漠,對路人見死不救,你自己好好思考
濫用法律爭取自己的利益是不對的,即便你贏了也一樣
真是民風日下道德低落,台灣這代人是怎麼回事?騎車跑到對向車道侵犯對方路權嚇到自摔還要告對方,只能說你真行不知到哪來的自信?
很好奇結果

如果這樣肇逃能夠成立

以後騎車自摔時,旁邊有車就說是被車嚇到

旁邊沒車,就說是路人長太醜嚇到我造成摔車

怎樣都有錢拿,好棒棒~~
純粹只想卡位追蹤後續,引以為鑑!
cll2005 wrote:
你左轉 他直行
你違規 他沒有
你跌倒 他沒碰到你
你要證明你跌倒 他必須負責 可能有難度
正常人碰到這樣的狀況 都會覺得自己完全沒錯
你要說服法官說他肇事逃逸 就要看法官的主觀意識了 ...(恕刪)


說的真好,我也這樣覺得,只覺得那車主很衰,遇到樓主這種人
騎車習慣不好真的不要去怪別人...
我個人觀點如下:
1.對方在路口如果靜止狀態下,他根本沒有責任!如果你在路口轉彎速度低於40km你都會煞到摔車,相信你超速了.如果你沒超速的話,建議你以道路鋪設不平導致你摔傷來申請國賠可能贏面更大.
2.自己違規在先且雙方無碰撞自摔,你怎有那勇氣告對方肇逃並要對方賠償?
3.如果驗傷單並無備註需要在家休養,你自己要請假那是你自己的事,如何要求對方賠償?

最後,建議你把文刪掉,我覺得電視臺看到後可能會下一個標題:機車騎士違規左轉自摔後告對方肇事逃逸,上網po文取暖卻被打臉.by the way 可以把你常出沒地點讓我們知道嗎?這樣我可以避開這些路段,謝謝!
雖然不認同樓主的態度,但是分享我的經驗~
兩年前,台北市,我(開車)向為單車道, 對向為雙車道!
我開車左轉,對向快車道一台計程車駛來,似乎減速讓我,我正要左轉,對向慢車道一台機車超速駛來(沿途有超過三個“慢”提醒警示,還是飛快而來....),我發現後煞車, 車頭佔用對方快車道約20公分,對方機車自摔犁田,在我車前方15公尺左右,一路順著慢車道犁田通過我車後 20公尺左右,雙方車輛無碰撞!兩位路人願意作證對方超速疾駛自摔!
老實的我還是停車叫警察處理!把傷者送醫!
基本上,我的經驗:
檢察庭不是追求正義的地方!最好兩造息事寧人和解~一次和解不成,二次和解~二次不成,再次和解~
最好二一添作五!!!雙方數字相加除二~
如果常這樣麻煩換一台有ABS的機車
我的感覺是你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但是你根本沒自我反省
你運氣好自摔後沒被別台車壓過去
這次經驗讓你遵守行車安全
現在恐龍法官那麼多或許你會贏 (什麼應注意未注意有的沒的鬼理由就通殺)
但大家都是在外生活 何必苦苦相逼
連結 自摔

我的認為 自摔、肇逃 要構成 ~ 一個因素 就是 因果
假設 開車門 導致後方 機車駕駛 嚇到摔倒~ 這屬因果, 汽車駕駛須賠償

如果 車子從巷子出來! 機車切線 車速過快? 自身反應 壓線 摔車? 輪胎太爛 摔車?
這樣沒因果! 就要 判對方肇逃 ~ 這.........
如果沒摔車 那接續 就是逆向撞上汽車? 所以就要賠償汽車駕駛?
所以 在摔之前 先自摔 ~ 然後!!.....

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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