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像被人家強姦了,結果對方自己雞雞骨折還告受害者過失傷害,拿受害者一筆錢,就差受害者沒講謝謝惠顧..明明是對方自己的過錯導致自己受傷,還要告無辜的樓主,明明這麼不合理的事情為什麼還有人勸給錢和解?就算是鬼島法律問題也不代表該姑息對方。
樓主辛苦了!半年前騎車被一台逆向行駛單行道從我左方小巷穿出的機車撞傷,雙手都骨折,對方不聞不問之外,在我方提告之後也反告我,初判表對方100%責任,開偵查庭對方還大言不慚的說是我撞他,法院申請送鑑定這星期已開鑑定會,現在也是很擔心會不會也給我冠上一條因注意而未注意,法律應該要保障的是守法的駕駛而不是路上三寶,受傷還要面對曠日廢時的官司求助無門真的很無言!
dennis10 wrote:如果樓主今天有告下去 跟你一樣互告 根本不用擔心 現在互告與對方告不成你後再告對方,用的罪名是不同的喔!應該現在先讓對方告,自已先不要告,等對方告的不成立敗訴之後,自已馬上加碼反告對方刑事的"誣告罪",這樣誣告罪成立的機率會非常高,而且因為是刑事案件,而且有前案敗訴的判決在前!大家隨便上網查一下就知道了,因為現在大家都喜歡濫用司法資源去告別人,由其是小車禍,想利用司法告訴的方式讓對方知難而退而會與控告方合解時剛好可以獅子大開口!由其是小車禍的濫用司法資源去告對方是最多的了,因為你只要花1000元的小小費用,就可以去告對方了! 成本很便宜吧!對方若是從小沒碰過司法告訴的人,一定會怕的,所以一定會與控告方想要私下合解的!所以樓上若是真的想為開版主好的人,千萬不要教開版主在此時同時去花1000元去控告對方,因為這樣也是在浪費司法資源!現在應該是要先"挺住",讓對方先花這個1000元,然後等到對方告不成了,再出招反告對方"誣告罪",這時出招告對方的成立性就會非常非常大,而且是刑事,一定得處理,很快就會判下來了!大家可以直接在網路上Google一下"誣告"、"誣告罪判決"、等等的這幾個關鍵字去搜尋就知道了!先發動告別人的人,最好有十足的把握一次就把對方告到贏,不然若隨隨便便的去告對方,但是卻是自已理虧還搞這種玩意,馬上就容易成為對方也發動"誣告罪"的最佳時機!所以小小車禍,要用到司法的告訴來解決問題的人,最好自已在告別人之前,先想清楚自已的贏面有多少後再動作喔~~
不值得 wrote:樓主完全沒錯,該做...(恕刪) 給法院判是比較不得已的方式樓主已保第三責任任意險保險公司會依據民事法院判決結果按樓主肇事責任比例賠償對方(樓主肇事責任為零就完全免賠)刑事部分如果樓主有1%以上的肇責都要吃過失傷害按樓主敘述的輕微腦震盪及目前處理進度相信會判到兩個月上下兩個月等於易科罰金六萬+前科這部分保險公司不可能承擔也就是"以刑逼民"的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