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冰 wrote:
再比對一些正常行駛的影片
個人覺得沒有超速問題
飛嵓 wrote:
看完正常的影片與出事的影片.感覺出事的影片中車速快很多.而且一進彎車頭就甩出去了..
沒錯
是真的快很多
昨天日本朝日電視台報導時就有比較過2段畫面
都是同一台監視器、播放速度一致
上面(6232次普悠瑪)事發前1小時的通過畫面,非常平穩的開過去
下面(6432次普悠瑪)事發當下的普悠瑪,速度明顯快很多 接著脫軌
簡單明瞭

Youtube上有完整報導
テレビ朝日 報道ステーション (2018年10月22日)
比較好奇的是...為何台灣的新聞播報感受上遠不如日本媒體

日本播報上沒有誇張的表情和敘述、聲音也沒有過分的抑揚頓挫
個個都非常冷靜地播報新聞
曉杯子 wrote:
司機於昨夜10時許,因為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說法前後不符,串證逃亡之虞,遭聲請羈押禁見。今晨5時許,宜蘭地院裁定50萬交保。尤姓司機早上6時許,交付保證金後由律師及友人陪同,搭車離去,不發一語。
茶
OK!!!
顯見~
檢察官已經盡其所能了!!!
茶
揹著18條人命的1021 6432【普悠瑪死亡列車】 司機 尤振仲 ~~~法官放走了!!!
天啊,你懂不懂法律的程序啊
羈押是為了避免串供逃亡
你是覺得司機能逃去哪?會不會串供法官也比你了解
有沒有羈押的必要,你比法官清楚?
什麼叫法官放走了?後面是不用審判嗎?
據了解,尤員庭訊時,對於在大溪站關閉ATP,導致列車在新馬站彎道翻覆等狀況坦承不諱,但他辯稱,當時列車因加速時動力異常,調度員同意把ATP關掉,確實關閉後,車輛動力有略為回穩,但調度員並沒有指示要再開啟。尤員坦言,列車開抵新馬站時,他就發現車速過快,若不趕快停下就會撞到月台,於是緊急緊韌,未料車輛還是因超速翻覆。
宜蘭地院今天也發布新聞稿證實,依照尤振仲自承,列車因動力問題行駛到宜蘭大溪站附近,就將車上ATP關閉,但尤員明知ATP關閉後,需在下一停靠站再打開,卻稱因為一直與調度員通話,而未再將ATP打開,確實涉有業務過失;根據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翻覆當時車速約時速140公里。
宜蘭地方法院指出,列車自羅東站離站後不斷加速,尤男應能注意,且他關閉ATP失去自動偵測、煞車輔助,知道前方有月台、大彎道,更應早為因應舉措,卻等到靠近月台彎道才急煞,確實涉有業務過失致死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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