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句話就已經講完了:你開錯車道了! !我耐著性子看完了這一段影片,我只能說,罰得好!高速公路的最內線車道是超車用的車道,超車之後速度沒那麼快了,就應該切到中線或者是外線車道。如果有駕駛者一直用慢速佔住內線車道,那就逼得大家只能被你擋在後面,甚至被迫用中線或者外線車道來超車,這不僅是造成其他人的不便與危險,也是錯誤的高速公路使用方式!我們不要只是覺得德國車子好,人家的高速公路品質、交通規則與用路人的守法習慣一樣也很好,高速公路越往內側的車速是越快的,要超車,就須從內線車道超車,禁止從外線超車。那麼如果都在內線車道了,你在我的前面,而我想超車的時候該怎麼辦呢?我不能對你閃大燈,我必須打左方向燈(這一招在台灣似乎沒有用!)我真的很討厭在高速公路上不超車而佔住內線車道的慢龜速車子! 造成別人的困擾,增加他人的危險!
我覺得車主根本就在裝傻遇到警察的時候都很會用嘴巴開100~120上班這麼累,如果覺得自已容易『疲勞駕駛』根本就不應該上路,把自已當炸彈客警察第一講車主開錯車道,然後已經放寬個人容許值,太超過就乖乖吃罰單對啦! 一輩子都在哀求開勸導單,然後一輩子都不用記取教訓,還一直嘴,等到出事再來後悔再來,車主龜速危險駕駛已經造成後方車輛緊急煞車了,國道事故不就是這麼來的嗎!?最後…車主還知道要在報住址的時候把影片切掉,尚書大人還真機靈嘛!!!
,還自己上傳到youtube啊 我開在內線道時,時速100km(GPS)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的車是日系的時速都有點灌水,所以都以GPS上的速度為準。看來車主覺得自己有理具以力爭, 這叫多元化教育後的成果嗎!曾在網路上看到,一部法拉利車主不服警察示意,被拉下車全身壓制在馬路上,建議那個車主出國不要開車,不然下一個就可能是你。
RAY_ho95 wrote:再放寬 10 KM , 加起來高低的速度差就有40 KM了 , 其實 , 更危險 ! 歐洲很多國家的制度是90-110-130 , 間隔 20 KM ,所以你覺得歐洲人是笨蛋?BTW, 請不要塞垃圾回覆給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