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jackson wrote:
你駕照也是買來的嗎? 如果真的是買來的~那請看完全篇~
有法規教你!...(恕刪)
網路言論請自重
勿做人身攻擊
yyyfu wrote:
當初禁行機車是為保護機車弱勢,避免4輪威脅到機車駕駛生命,機車優先也是,久了4輪族反而把內側車道當特權在用,逼機車正是在危害機車駕駛生命,還一堆人幫強勢的汽車講話...(恕刪)

Ing Eagle wrote:
算路面上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多線道的情況下機車本來就不能行駛快車道,不該去玩弄文字遊戲或鑽漏洞。很多大大說在台灣機車騎士是弱勢,但以一個汽車駕駛者的立場來看,機車在快車道裏頭竄來竄去的變換車道一個不小心與汽車擦撞到,跌倒、受傷甚至被輾過去了是算誰的?在台灣的法規上都是傷(喪)者為大,安分守己的汽車駕駛人只能鼻子摸摸花銀兩賠償,身為汽車駕駛者就算不會受皮肉之傷但也根本不想淌這渾水。平常上班小弟我也是以機車代步,行駛途中很自然的會騎到機車道或是外車道,很簡單的一個原因是我根本不想受皮肉之傷,不論是機車騎士或汽車駕駛應該都要以安全第一為原則啦!最後,影片中的汽車駕駛人確確實實是很不好的示範,危險又容易危及周遭其餘用路人,只能說雙方都做了很不好的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