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

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能開內側車道(超車可以無視速限)?


zxc0615 wrote:
要不是不能加分..我...(恕刪)


你找我?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alesiX wrote:
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
於真實速率且速率計標度盤指示之速率(V1)與真實速率(V2)間應滿足 關係:
V2/10 + 4km/h >= V1-V2 >= 0


不知有這個公式
根據這個公式,大概用excel算了一下....

這個合格誤差率真是令人傻眼
假設時速表都是合格的,但合格的誤差允許只有正的
所以自認自己是最高時速時,真實速率若沒有一樣就只會比時速表指的還慢
以時速表指著110km/h來說,最慢可以慢到差15km/h,時速表依然合格
也就是說,實際只有95km/h
會不會太......扯了?

CCL wrote:
錯 !
就算兩車時...(恕刪)


當然那是指理論無其它影響因素下情況下,我後面有解釋了,拜託不要亂打臉
只是我誤差率可能想的太美了....

zxc0615 wrote:
來來來..
你先看...(恕刪)


影片的新聞不是講的很清楚了嗎?
是拍攝者的時速表有問題
他不只追不到國光
連其它和國光並行的車子也追不到
那不是時速表故障,而是根本刻意改過了吧~~
Taipei 101 wrote: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上次開車到高雄
走右側外線最快,車也最少
跟所有左駕車國家的行車規則都不一樣
反倒像是右駕車國家
..(恕刪)

是啊 ! 日本的自動車道, 右邊車道都沒有車, 和台灣好像
感覺不出, 兩者居然是左/右駕,完全不同的地方

只有下交流道後, 才感覺到不同



alesiX wrote:
不是對herblee大,是對那些看這個不順眼的人...(恕刪)

是的,內線一定要 110km 所以超車道要越快才越安全, 並不是慢才安全
指責在超車道"超速", 這是對超車道本質的不了解
(PS: 不過, 台灣國道的硬體設備, 安全性的防護措施很少, 不宜超速)

如果超車道有前車110km , 後面的車也頂多能開 110km
如果前方淨空,沒有真實的前車, 想像只有一輛"虛擬"的前車 , 那虛擬前車的車速是多少?
虛擬前車的車速就是"無限大" (就是無速限啦!)
滯塞的機會就很低了

zxc0615 wrote:
要不是不能加分..
我就給herblee大大加個5分了....(恕刪)

感謝
cloudtown wrote:
“怎麼會變成烏龜車對高速公路的影響大部分是正面的?”那這樣真的烏龜就更有理由龜在內線不動啦!後來多看了幾次,想通了文章的重點是內線道不能有慢速車,中外線的慢速車可以做為緩衝。內線道的慢速車是造成車流阻塞的最大元凶,應該是這個意思吧?其他的增加駕車技術平順地換車道,胡亂超車造成後車踩煞車...等因素就成了次要的。

另外再請教您,國內大學車輛相關研究所也不少,為何找不到幾篇相關論文?小弟常上的碩博士論文網就搜尋不到幾篇,您是相關科系畢業?..(恕刪)


是的, 同意cloudtown 所說

不過, 小弟不大同意那位作者對數據的解讀
龜車之所以為龜車, 就是它跟不上車流速度, 所以在它的前方,一定有比其它車輛, 更長的緩衝區(無車路段)
當前方開始壅塞,甚至定點時, 龜車因為擁有比較長的煞停距離, 它自然表現出"緩煞", 擾動車流也較少
在數據上, 當然就有"平滑"的作用
如下圖, 如果龜車是在紅框的位置內, 它阻擋了後車超越, 它的前方黃框內, 就成了無車的區域

其它在龜車後方的車輛, 因為車距短, 表現出來的就是"急煞", 擾動車流的機會大

中線車為了超車, 不斷進入內線, 這是在固定空間內,擠入過多的車,造成車距不足,為保持安全車距,踩下剎車,後方也接連煞車。

但是, 因為龜車的慢速,迫使旁車必須超過它, 製造/增加變換車道的次數 , 增加煞車的次數, 它還是塞車"元兇"
不能只看數據上, 龜車處於"平滑" , 忘了深究其原因,

小弟非相關科系/研究所 ,
教育部的碩博士論文網嗎? 因為它的"關鍵字"的問題 , 關鍵字最初都是讓作者自填, 填太少就很難搜尋
Kao0911 wrote:
不知有這個公式根據這...(恕刪)


你的表.都自己說了..錶速差很大了...


我要跟你強調的是

每台車的錶速都不準..最準的是警方的測速器...

沒人能確定他是保持在最高速度..

所以...沒超車就不要檔在內線..

就算是兩台一樣的車..錶速也不一定會一樣..

那台開到140的車子..

他應該是為了追國光客運.拍他超速.所以以為他的時速已經140了..國光客運還超他車

那假如這台車.開在內側車道..以110的時速開..

他自以為他用最高限速開在內線沒違規.那超他車的全都是超速了嗎??


超車不等於超速..

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Kao0911 wrote:
不知有這個公式根據這...(恕刪)


所以現在你知道誤差可以很大了....
一堆人一直指著自己的錶說我已經100/110了,別人超我車一定是超速,
殊不知依照台灣的法律,實際上可以差到15km(max)。

然後還理直氣壯的說要超我車的人一定是超速,這一定成立嗎?

以台灣的用路環境,沒錯開放超車道當作一般行車道,理論上是可以改善
壅塞的情況。但實際上,很多人以自私的心態濫用,導致失去原本的好意。

有一句話很貼切: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開車不要這麼懶,可以嗎?隨時保持注意週遭狀況有這麼難嗎?

當然不是鼓勵超速,只是這種心態很要不得....

開車上路,無法預料接下來的路況(現在有科技輔助,狀況稍微好一點了),
所以對我來說,最保險的方法就是趕快脫離現在的路況(一堆車)。
很多人會說,你在趕啥?那不然你上高速公路來做啥?
不就是為了縮短旅程的時間?不然我去用一般/快速道路就好了...

搞到最後,高速都不高速了,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守法開車就好了
喜歡開快車的人就有能力自己超車
沒能力就就依法行車就好了
人都是自私只想到自己
所以守法就不要管別人要如何了
其它的警察會處理

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5)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
(四)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使用內側車道超車。
(5) 未駛回原車道。
(6)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行駛於內側車道。
(4)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 有超車行為。
(6) 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
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zxc0615 wrote:
你的表.都自己說了....(恕刪)


國光那個我覺得是時速錶故意改過了
依我計算的表,指示140km/h要是合格起碼也是125km/h
當然以影片路況中各車的相對車速判斷來看,125km/h也是不可能
所以我認為那影片拿來解釋這個話題有缺陷...改的太明顯
這一棟樓我有全看完,對於最內車道使用上沒有什麼意見,只是想挑戰那個問題
對於超車等不等於超速問題,我想我前面寫的應該有我的答案

alesiX wrote:
所以現在你知道誤差可...(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要容許這麼大的誤差?
在下是做品保的
看那個公式解釋太麻煩了,所以我才做那個表
當然也是可以用來打那些說自己絕對是最高時速的人的臉
只是要提醒一下
在假設前車的時速錶有問題之前,也必須"先假設自己的時速錶沒問題"
如果無法先假設自己的時速錶沒問題,就先去假設對方的錶有問題,個人認為不太妥當
Kao0911 wrote:
在假設前車的時速錶有問題之前,也必須"先假設自己的時速錶沒問題"
如果無法先假設自己的時速錶沒問題,就先去假設對方的錶有問題,個人認為不太妥當


既然前後車都無法證明對方的速度是否違規(未以最高速限及超速)

那後方車要做"超車"動作時,前車是不是該讓道?

回歸"超車道"精神.

Kao0911 wrote:
國光那個我覺得是時速...(恕刪)


如果你有仔細的爬完所有文章,你可以發現,
我也沒有主張前車一定有問題,而是像大多數的人所提的,
"麻煩讓一讓"。

不假設前車龜速,也不假設後車一定超速,所以麻煩你讓一讓。
不是嗎?

高公局的宣導文宣不也是本著這個精神在加強宣導嗎?

可是事實上就是很多人硬要濫用條款,只想享權利,不想盡義務。

開車上路本來就是互相尊重,而不是老子最大,只要警察不取締我,
你又能奈我何。

甚至cloud大所提的那個討論串,還有人修改法律條文、自行隨意
解釋法律條文,蓋了一個超高的大樓,也是一樣自顧自的講了一堆,
被一堆人抓包打槍,還是一樣....

這樣的發文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除非政府修改法律條文。

最後,還是提醒用路人:
內車道為超車道。如非超車,請勿長時間佔用超車道。
欲超車車輛也請你保持行車禮儀,互相尊重。

Kao0911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要容許這麼大的誤差?
在下是做品保的
看那個公式解釋太麻煩了,所以我才做那個表


以你做品保的的經驗

同一台車,同一輪胎

新胎與舊胎,直徑可差約16mm

請問在真實車速100下,新舊胎的表速會不會有差異?

還有同一台車,原廠可能出廠時就已配15,16等不同尺寸輪胎.

這樣兩者的表速會相同嗎?

事實上誤差還不小.
  • 3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