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ghost wrote:又要上偵查庭了請教各位擦撞點不在路口我肇因卻是閃黃燈沒減速這點可以爭取嗎? 這部分當然是可以爭取的不過你要有證據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你如果提得出證據,你已經注意了但超過人類的生理所能反應請參考 212F如果真的提不出,就負起責任吧提得出,就跟檢察官要求再鑑定一下,並且把你的補充資料交給車禍鑑定覆議會上偵查庭檢察官一定會要求你們和解有第三責任險嗎?跟檢察官反應希望對方把希求的理賠細向列出來不是開個 1XX萬來談跟檢察官表示願意負擔3成的費用再加個紅包...如果對方不撤告當然就是沒有紅包看法官判怎樣
sparkghost wrote:請教各位如果如圖支道...(恕刪) 若是汽車,我會視自己位於原本車道的內側、中線、與外側來選擇靠安全島的內、中、外車道,並時時注意左右與後方來車是否與我爭道。若是機車,我會儘量往外側車道走,並注意左後方汽車是否與我爭道。
其實之前提和解金額就是對方半年薪水打三折而且當時還有往上增加空間對方不滿意才會鬧上法院上了法院我也不想提供太優渥的條件了老實說上法院他拿的絕對不到和解時的三分之一有刑事責任任的話能爭取對我有利的我當然是爭取
michael_chen wrote:若是汽車,我會視自己...(恕刪) 謝謝回覆會問這個問題是對方機車轉彎並不是在路口完成而是靠安全島左轉(證言擷取)也就是靠左左轉= 切入禁行機車車道轉彎我想避免閃黃燈未減速的責任檢察官如果說應注意未注意我也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