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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經過與判決-以刑逼民(直行車與突然左轉的阿婆擦撞)

結論只有一個
不管男女老幼
台灣爛人很多
阿婆的年紀腳都踏入棺材一半了
還要這樣搞
請問案發地點在哪裏?

希望永遠不要遇到阿婆一家人!

請樓主PM,Thanks!

Ching0222 wrote:
結案了對方沒提再議,...(恕刪)


學了一課,辛苦你了。
現在的人
可以睜眼說瞎話還有厚臉皮的心態很恐怖
尤其是一些三寶

又要上偵查庭了
請教各位
擦撞點不在路口
我肇因卻是閃黃燈沒減速
這點可以爭取嗎?
sparkghost wrote:
又要上偵查庭了
請教各位
擦撞點不在路口
我肇因卻是閃黃燈沒減速
這點可以爭取嗎?


這部分當然是可以爭取的
不過你要有證據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你如果提得出證據,你已經注意了
但超過人類的生理所能反應
請參考 212F

如果真的提不出,就負起責任吧
提得出,就跟檢察官要求
再鑑定一下,並且把你的補充資料交給車禍鑑定覆議會

上偵查庭檢察官一定會要求你們和解
有第三責任險嗎?

跟檢察官反應希望對方把希求的理賠細向列出來
不是開個 1XX萬來談
跟檢察官表示願意負擔3成的費用
再加個紅包...

如果對方不撤告
當然就是沒有紅包
看法官判怎樣


sparkghost wrote:
請教各位如果如圖支道...(恕刪)

若是汽車,我會視自己位於原本車道的內側、中線、與外側來選擇靠安全島的內、中、外車道,並時時注意左右與後方來車是否與我爭道。
若是機車,我會儘量往外側車道走,並注意左後方汽車是否與我爭道。
其實之前提和解金額就是對方半年薪水打三折
而且當時還有往上增加空間
對方不滿意才會鬧上法院
上了法院我也不想提供太優渥的條件了
老實說上法院他拿的絕對不到和解時的三分之一
有刑事責任任的話
能爭取對我有利的我當然是爭取

michael_chen wrote:
若是汽車,我會視自己...(恕刪)

謝謝回覆
會問這個問題是對方機車轉彎並不是在路口完成
而是靠安全島左轉(證言擷取)
也就是靠左左轉= 切入禁行機車車道轉彎
我想避免閃黃燈未減速的責任
檢察官如果說應注意未注意我也無話可說
恭喜!看到結果順利真的大快人心...

不過中間的過程真的會讓人抓狂...

而且對方這樣誣陷跟試圖詐欺卻不用付任何責任...想起來真的讓人很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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