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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遇到不會後退的Camry

台灣真是亂了,錯誤的行為總是被認為是對的,那個條子也是俗拉一個,違規的車輛不開一張紅單給他,還讓他跑了
都一把年紀的還這樣邱
要是遇到整群的大概被打了吧~
神車+腦殘駕駛

lc wrote:
這樣有沒有觸犯刑法第...(恕刪)


上次詢問擔任多年的檢座鄰居 他說這類擋車狀況 這條會成立 不過要最好舉證 請服用!!
對於這種腦殘駕駛沒興趣

倒是1;50那台酒紅色的是什麼車阿
如果每件事情都是先講"法"

我想整條路應該都要開單了

車上制式配備,安全帽,縮伸型七吋警棍(一拿出來,就嚇走它三成魂魄),救生衣,防狼噴霧(再拿出來鐡定叫我媽),殺蟲劑,雨傘,
沒撞到就可以盧那麼久
難怪台灣交通會那麼亂
機車白目無誤,下次黑玻璃黑頭車你就擋擋看

對方停下來你不過,硬要停在車頭前,又是一個仗著無敵星的超級瑪莉

下坡加速催油門,超速還敢這麼丘?到底是誰想紅?

而且警察根本不想鳥二輪的,哈哈哈哈


影片第三秒就逆向了,板上還一堆人抨擊四輪、神車?
可笑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人肉 人肉 人肉

把神車 主人 找出來看看!!
我教你直接把影片寄給交通大隊..以後遇到這種人不要跟他硬來..反正違規就寄給交通隊..等著收紅單..

要不然現在有些人瘋瘋癲癲..拿刀拿槍很危險

交通警察大隊 23214666 td01@tcpd.gov.tw 中正區北平東路1號



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採證照片或錄影),並請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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