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onderoga5 wrote:不用浪費錢去買什麼警...(恕刪) 我想你應該是去買到那種100~300元的甩棍吧,真正的好甩棍是不需要特地花大錢去買的...在這裡介紹你一把好甩棍叫做 "野人谷" 在Y拍賣或是露天拍賣都有在賣,只要進去搜尋一下就有...你也可以到YouTube去搜尋 "野人谷" 甩棍,它裡面的影片提供你參考...我本身也有買野人谷甩棍來防身,就算你拿去劈磚頭他也是毫髮無傷也非常耐用...
ronamlai wrote:男生打架用胡椒水...........好像有點娘咧~~幻想男生打架其中一方拿辣椒水噴對方...這情節還挺有笑點的...不過真的很好用就是了,實用度100!!保證噴一下對方就住手了 你想太多了,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娘...而且這也是歐美國家警察的配備之一...
黑磨菇 wrote:我想你應該是去買到那種100~300元的甩棍吧,真正的好甩棍是不需要特地花大錢去買的...在這裡介紹你一把好甩棍叫做 "野人谷" 在Y拍賣或是露天拍賣都有在賣,只要進去搜尋一下就有...你也可以到YouTube去搜尋 "野人谷" 甩棍,它裡面的影片提供你參考...我本身也有買野人谷甩棍來防身,就算你拿去劈磚頭他也是毫髮無傷也非常耐用...(恕刪) 打那麼久? 甩棍的重量太輕了 .不能一擊必殺對方實在很危險.小弟放球棒在車上.
yky1166 wrote:今天中午跟人發生糾紛...(恕刪)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一))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想回答這問題是因為對方是想快和解之狀態 ,因為這要分成幾部分來看1. 你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這部分2. 對方吃上傷害之刑事責任這部分3. 對方吃上民事賠償(物與精神賠償.....)就以上我要是對方當然希望和解,但也要看你啦?......大家都想息事寧人所以都會這樣這就我己見之看法,有誤請指正。....
ptsvpaul wrote:小弟以前在中部唸設計有一次買了美勞材料被警察杯杯盤問她看了我有 美工刀 膠帶 噴膠 打火機問我要做啥阿 一個人騎機車鬼鬼祟祟的袋子裝了這些要做什麼阿 告訴警察伯伯說我想把一樣東西先用美工刀割一割再用膠帶+噴膠黏起來如果覺得不滿意....就用打火機放一把火燒掉乾淨俐落....說完還要加個不太自然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