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就是看表速不然規定表速的誤差值幹嘛也沒強制一定要有GPS...當然更準確的GPS會更沒爭議這是未來可以修改的方向但目前表速85的確可能只有77也合乎表速正常的誤差值(0 ≦ V1 - V2 ≦ V2 / 10 + 4km/h)照理說這罰單不合理(表速100-80皆為容許速度)實際面其實大家開車有時快有時慢這都很正常,有時比較累會想慢慢開但要注意四周車況,別並排擋路、注意後車用車環境大家一起維護,別造成別人的困擾開快車的也要注意自身跟別人的安全不要硬擠這樣不管快車或慢車其實就沒這麼討人厭了...基本的行車禮儀,但可惜都沒人教
看完所有樓主回文好像都沒有說自己前方是不是空空的警察不會在大塞車時段每一台拍照啦這社會情理法法規是最後底線啦就算樓主開80整沒有違規你看照片後面都卡一排車在情這方面我覺得這樣就滿自私的了大家互相體諒好不好真的想慢慢開還有最右邊那線可以讓您慢慢開
網路上的惡鄰 wrote:這就是我很不懂的,即...(恕刪) 捷運已經不再強調左走了,請更新一下你的舊腦袋。現在強調的是「緊握扶手、站穩踏階」,靠左快走你覺得是一種站穩踏階嗎?最有效率的方法,並不是最安全的方法。如果大家都需要更高速的使用高速公路,應該是要立法提高速限,而不是自己把錶速加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