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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來賠是用在這種時機嗎?

這位騎士有辦法抬腿踹掉人家汽車的後視鏡,
還可以跳上引擎蓋踹破前擋風玻璃,
可見最多是擦傷而已,
竟然還要叫救護車?
ken791129 wrote:
為什麼大家都在抨擊騎...(恕刪)

該路段速限50 他當下最高七十多

不好意思囉 你被打臉是應該
重機騎士開口就問候轎車司機媽媽,這一條公定價8萬,後面還跟著好幾句,認真下來10萬起跳很正常
轎車司機千萬別放棄告對方「公然侮辱」
還有重機騎士搶了轎車司機的手機,這一條叫做強制罪或搶奪罪,都是公訴罪
檢察官你還在幹嘛啦,只會起訴轎車司機是不會看影片膩
綜合起來轎車司機了不不起酒駕(0.15)加上交通違規家過失傷害、毀損
重機騎士除了毀損加違規還有一堆公訴罪等著你
kyundai wrote:
有一種痛叫討皮痛,我(恕刪)


雖然~該機車騎士~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也不管~為何不想避免~
雖然~發生事故後~也沒必要如此激動~
也不管~為何如此激動~

但是~個人還是支持~該機車騎士~
因為~有些人就是欠教訓~
講是沒用的~罰也是沒用的~因為他都知道~只是還是不注意~不想注意...
遇到這種的~就是要故意把事情鬧大~當場給他難看~把人攤在新聞下~

不過該汽車駕駛~算是修養還不錯~
可惜該機車騎士~不是遇到那種極端無恥~
見笑轉生氣~或是動不動就要打人的~
不然那就更好了~
極端無恥的更是垃圾~更是要當場給他難看~敢動手~就來~

當然如果狀況互換~
個人也是非常樂見~
那種飆車亂騎的~
最好是撞給他半殘or葛屁~
以後就不會再出來飆車亂騎了~

該機車騎士的騎法~也是大有問題~
應該早晚~也是會被收掉的~
不然就是同樣的戲碼~但是腳色互換~
換成被人當場給他難看~

總之~垃圾愈少~相對的多數守法的人~愈安全~
垃圾撞死垃圾~垃圾被垃圾撞死~垃圾撞死三寶~三寶撞死垃圾~三寶撞死三寶~...
這種事情~愈多愈好~算是好事~
smd6055 wrote:
酒駕零容忍就是酒駕零...(恕刪)


沒有人說酒駕是對的,酒駕行為法律會處理,
騎士的路怒 蓄意毀損 公然侮辱 強制罪你竟然還支持,你到底有沒有是非?沒有是非只是讓大眾更討厭這個族群而已
tradestone71 wrote:
重機騎士開口就問候轎車司機媽媽,這一條公定價8萬,後面還跟著好幾句,認真下來10萬起跳很正常
轎車司機千萬別放棄告對方「公然侮辱」
還有重機騎士搶了轎車司機的手機,這一條叫做強制罪或搶奪罪,都是公訴罪
檢察官你還在幹嘛啦,只會起訴轎車司機是不會看影片膩
綜合起來轎車司機了不不起酒駕(0.15)加上交通違規家過失傷害、毀損
重機騎士除了毀損加違規還有一堆公訴罪等著你



希望汽車駕駛一定要硬起來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honfu wrote: 網友說是2011的車 已經四手了 

我不會瞧不起買二手國產車的人
畢竟有些人真的需要用車但手頭又不是那麼寬裕
但我就瞧不起這種買二手高級車的人
尤其是像這種明明是二手車還在那邊到處打卡炫耀的
根本裝B
打腫臉充胖子
笑死
ken0116 wrote:
若看監視器,不難發現(恕刪)

有常識的人 會用這樣危險的方式騎車?
汽車有錯,但騎車的人問題更大
還是你認為所有認為騎士有問題的人都沒常識?
你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
LUN1110 wrote:
其實新聞內的影片就是(恕刪)


有網友說跟館長有關係!? 在蘆洲成吉思汗館, 是常客還是在裡面工作?
不長眼 wrote:
希望汽車駕駛一定要硬起來


硬不起來的 已經被嚇死

應該會選擇息事寧人


很多人不選擇對簿公堂 不是站不住腳

而是怕對方有背景 事後還要持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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