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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檢舉他人的社會人格?

Benn1963 wrote:
再比較比較其他國家,有哪些已開發國家會去鼓勵這種"檢舉文化"


沒有檢舉文化是因為已開發國家普遍重罰交通違規, 為了不被重罰, 大部分自己都會小心遵守!

你要不要比較一下其他已開發國家對於違規的罰款輕重?你有沒有資料可以比較?

我比較給你看:台灣闖紅燈罰多少?我找一下資料似乎是台幣兩千七!

你看下面這張澳洲新南威爾斯省開出的闖紅燈罰單:2285澳幣X20.5(兌台幣匯率)=接近四萬七



別扯人均所得澳洲高, 沒高過17.4倍吧

有這樣高額罰單, 誰都會很在乎被罰, 也誰都會很注意不要被罰..

台灣罰則輕, 檢舉你就是讓你多被罰幾次, 罰到你怕.

外國罰則重, 怕被罰就得自己遵守規則!
Benn1963 wrote:
我絕對不是習慣違規的人,我會禮讓行人與機車族,我痛恨酒駕、惡性違規...(恕刪)


誰知道?
自由的雲 wrote:
上述這些國家在新冠肺(恕刪)


不要因為一件事就把別人貶低得一無是處,台灣沒那麼偉大!
我要說的是,我相信沒有一個進步國家會把 "抓耙子" 文化當作解決交通問題的正當方法!
「人在做天再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Benn1963 wrote:
大家不去思考如何從制度面(交通法規)、從執法面、從執法技術(科技)面、從教育面去檢討改進,


請兄台看看各級學校校門口附近,上放學時的交通亂象。學校無權管,警察不敢管。您說的四方面都敵不過政治面(選票),只剩下檢舉面或可遏止了。搞不好,連檢舉,執行員警都會被長官要求抽單。檢舉面也沒了。
Birkdale wrote:
沒有檢舉文化是因為已(恕刪)


所以更證明了我的看法是對的!

我說這才是關鍵,從制度面(法規)、執法面、教育面去檢討才是正辦,而不是鼓勵大家去當"抓耙子",那解決不了問題!
philus wrote:
請兄台看看各級學校校(恕刪)


那再加上政治面以及社會文化面。
維護社會秩序的人值得尊敬!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這則回覆根本是自打(恕刪)


所以只能靠檢舉?!
因為台灣人素質不佳,所以要等到素質夠再說? 你根本倒果為因! 素質不佳就是要努力設法提昇人民素質啊 !
你的話不就更證明就是要從制度面、執法面、教育面解決才是正辦?!
人要成長,不要只會想一些看起來簡單的旁門歪道來解決問題!
Benn1963 wrote:
提幾個檢舉文化最盛行的國家以及時期:

1. 二戰納粹德國
2. 舊蘇聯
3. 中共統治下的中國
4. 50年代美國 - 麥卡錫主義
5. 台灣 - 白色恐怖時代

那個年代,那些檢舉人當中有很多也自以為對當時的社會有所貢獻。

你舉的例子,檢舉是為了維護少數人的政治利益,檢舉人可以從中獲得當權者給予的甜頭。
交通檢舉是為了公眾利益,檢舉者也沒有任何好處。
這樣相比對嗎?


Benn1963 wrote:
一個社會的進步,包括交通安全的改善,絕對不是靠一群自以為義的正義魔人躲在行車記錄器後面,不論輕重、隨意檢舉的偏差行為 (有些甚至已經明顯檢舉成癮),可以達成的。

這段話看起來很對,實際上呢?法規人人都懂,就是有人當屁,所以只好用罰則來管理。在執法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只好用檢舉的方式。當然有些病態性的檢舉甚至故意設陷阱引導人違規相當不應該,但也不能把絕大多數正常的檢舉行為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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