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對方有保險 對方丟給保險 給保險代位求償 你就只能跟保險公司談 不關對方車主的事
這是錯的
你若啥都不做 確實只能跟對方保險公司協商比例賠償 對方車主完全不用理你 他趕緊修完車完全不用管你
但是 你有傷 他沒傷 可以提告 逼對方出來談 強拉對方下水 這樣對方自然會給他的保險公司施壓
你是被撞的 又沒要獅子大開口 只是要修車費 而且不負擔對方修車費 這樣而已
對方車主看你要求很合理 卻被他保險公司搞到被告上法院 絕對氣撲撲 說保險公司亂搞
論壇很多人PO上這種例子了 撞了別人自知責任大 但慶幸有保險
本來希望有保險趕緊賠給對方就算了(並不多) 但保險根本不賠 硬要跟對方溝溝敵
保險談不隴 結果事主就被告 氣撲撲 說保險公司亂搞
誰會希望付了保險費 卻還想著替保險公司省錢 自己吃前科又罰給政府錢
絕對都希望保險趕緊賠給對方就算了
這種要是你告到底 都是雙輸
對方下期絕對換保險公司 順便到處宣傳爛 保險公司自然也不希望
肯定得跑調解 到時就要求
對方負擔你的修車費 且不負擔對方修車費(因為你肇責小 這要求很基本)
大部份都會同意 當然 保險員也得在場同意
因為已簽了代位求償 只事主同意不索賠是無效的
matal wrote:
你應該沒處理或發生過(恕刪)
你是不是很少跟保險公司對抗過啊?
1.這種主支線道相撞的 樓主鑑定後比例絕對很低 甚至沒有
2.大傷小傷根本無所謂 有傷就能提告 能告就是一個優勢
3.這跟吃不吃素無關 對方有肇責 對方保險就必須 幫你修車
不用要他付錢 要它回復原狀 這沒殘值問題
樓主肇責低 告到完 分攤下來 保險公司絕對要不到多少錢
肇責高 還跟你要錢 那就是故意欺你不想跑法院 想多拿點
自己沒保險 個人跟公司談 是很輸面的 因為他們有的是時間搞你
所以得拉對方車主下水 多方面給保險公司施壓 比光自己裝可憐談有用
當在這種保險公司一定拿不回多少的事件中 只要給予足夠的壓力
他們就大概率會為了顧客(對方車主大尾) 或商譽(有在替客戶處理事) 而妥協
sp006780 wrote:
你是不是很少跟保險公司對抗過啊?
1.這種主支線道相撞的 樓主鑑定後比例絕對很低 甚至沒有
2.大傷小傷根本無所謂 有傷就能提告 能告就是一個優勢
3.這跟吃不吃素無關 對方有肇責 對方保險就必須 幫你修車
不用要他付錢 要它回復原狀 這沒殘值問題
樓主肇責低 告到完 分攤下來 保險公司絕對要不到多少錢
怎麼可能沒殘值問題

雙方有異議的話 保險公司最後都是照事故鑑定肇責在賠的
上法院 法院就是有殘值標準換算公式 這個都查的到的
法院也是照殘值在判的 老車就是剩下1成 當你修車大於殘值的時候 保險公司一定不修
而對方是新車 沒有折舊問題
另外車禍雙方行駛中發生碰撞 是不可能沒有肇責的
初判表一定是七三 除非申請事故鑑定 上法院才會有可能八二
不可能為零的
你小傷就算你告對方刑事
那種易科罰金的小錢 繳給國庫沒多少錢的話
保險公司也是會幫保戶出
沒辦法 台灣法律確實就是這樣
老車出車禍確實比較吃虧
人家新車就算你責任只有兩成 賠的也是比人家多
以前我在台灣某汽車集團工作過 租車部跟保險都待過
看到有些人想獅子大開口 以刑逼民就很好笑
看過不知道多少人最後上法院被法官洗臉的
車禍除非真的有重大體傷 不然贏保險公司的還真的沒看過幾個
人家保險公司養那麼多精算師跟法務又不是吃素的
這種只有挫傷 頂多瘀青的傷 能賠多少? 法院也是照就醫紀錄在判賠的
如果說瘀青不能上班要求償 看看上法院會不會被洗臉
保險公司體傷只最怕兩種 一種是要開刀的 一種是要植牙的
其他小傷沒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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