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vision wrote: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恕刪) 你連到底是死者衝出來是主因還是超速是主因也搞不明白為何總是忽略另一方違規的部分,還能理直氣壯的指責別人照你想法,那條路封起來給小孩跑跳算了-再次瀏覽樓主您的另一帖,怎麼不順便一起刪除內容? 因為底下留言順風嘛!有這樣玩的嗎😂
word vision wrote: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恕刪) 1.肇事主因怎看都不是騎士(凡是車禍必有主因,就算有超速也未必是主因,和無照車禍一樣,無照行政罰並不代表肇責)2.未滿12歲幼童禁止沒大人陪同(這基本法律你應該知道吧)3.未滿14歲幼童禁止單獨過馬路並不是禁止他出門,而是以法規來看,這種年紀不具備判斷能力,必需成人陪同。不是出事了以後,長輩才在那邊講不知道人跑哪。而且騎士也只是很平常的騎車,速度也不像真正的破百競速,何來持刀殺人之有?!
Irish Coffee wrote:我把內容刪了,通知管理員唯讀!開這兩棟樓才知道有一部份的台灣大型重機騎士是如此罔顧生命!如此的無恥! 趁能回覆前快回覆這棟樓讓我看到一堆理盲濫情的人永遠 情 > 理 > 法然後這"情"還會看狀況變換今天肇事者如果換成16歲8+9少年或36歲無業壯年立場都會不一樣 然後發現風像和證據沒有照自己想的吹就中離想湮滅枉顧那麼多人花的時間回覆更是無恥中的無恥...
word vision wrote: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在路上拿刀亂揮殺人後(自己先違規使用刀械)被抓就說死者不要出門就沒事一樣,誰叫死者要出現在他面前,這些人跟恐怖份子好像沒有差欸 oh my god @@這種錯誤類比你都說的出口 ?有時候真的要多念點書多充實一下自己 , 不要讓人看笑話 , ok ?
myhope wrote:大家會想用時速多少通...(恕刪) 明志路,這個是小巷弄吧,汽車會車都要放慢的小巷台九線那邊大多限速60吧(更別說後面有根照相竿在哪)不熟門熟路的,大多看旁邊老司機開多少自己就騎多少保持距離,他們最熟路況,要被照相也是他們先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