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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談蘇花公路6歲童遭重機撞死是小孩沒教育好?

word vision wrote:
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恕刪)


你連到底是死者衝出來是主因還是超速是主因也搞不明白
為何總是忽略另一方違規的部分,還能理直氣壯的指責別人
照你想法,那條路封起來給小孩跑跳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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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瀏覽樓主您的另一帖,怎麼不順便一起刪除內容? 因為底下留言順風嘛!有這樣玩的嗎😂
word vision wrote:
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恕刪)


1.肇事主因怎看都不是騎士
(凡是車禍必有主因,就算有超速也未必是主因,和無照車禍一樣,無照行政罰並不代表肇責)
2.未滿12歲幼童禁止沒大人陪同(這基本法律你應該知道吧)
3.未滿14歲幼童禁止單獨過馬路

並不是禁止他出門,而是以法規來看,這種年紀不具備判斷能力,必需成人陪同。
不是出事了以後,長輩才在那邊講不知道人跑哪。

而且騎士也只是很平常的騎車,速度也不像真正的破百競速,何來持刀殺人之有?!
Irish Coffee wrote:
我把內容刪了,通知管理員唯讀!
開這兩棟樓才知道有一部份的台灣大型重機騎士是如此罔顧生命!如此的無恥!


趁能回覆前快回覆
這棟樓讓我看到一堆理盲濫情的人

永遠 情 > 理 > 法
然後這"情"還會看狀況變換
今天肇事者如果換成16歲8+9少年或36歲無業壯年立場都會不一樣

然後發現風像和證據沒有照自己想的吹
就中離想湮滅
枉顧那麼多人花的時間回覆
更是無恥中的無恥...
在最外側車道千萬不要超速!

要騎快開快,請一定要走最內側車道,遇到有人衝出來時,才有較多時間應變。

騎士遇到狀況改騎外側車道,就該放慢速度!
大家會想用時速多少通過這個路段?


另外大家想用哪種速度通過這個路段?
word vision wrote:
好幾個人的說法好像是在路上拿刀亂揮殺人後(自己先違規使用刀械)被抓就說死者不要出門就沒事一樣,誰叫死者要出現在他面前,這些人跟恐怖份子好像沒有差欸


oh my god @@

這種錯誤類比你都說的出口 ?

有時候真的要多念點書多充實一下自己 , 不要讓人看笑話 ,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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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騎快絕對是要到內側車道,有狀況時才有時間反應。如果騎外側車道又靠近民宅的話,大概頂多騎30-50吧,以看的清楚前方狀況來調整速度
myhope wrote:
大家會想用時速多少通...(恕刪)


明志路,這個是小巷弄吧,汽車會車都要放慢的小巷


台九線那邊大多限速60吧(更別說後面有根照相竿在哪)

不熟門熟路的,大多看旁邊老司機開多少自己就騎多少保持距離,他們最熟路況,要被照相也是他們先被照
changfm wrote:
要騎快絕對是要到內側...(恕刪)
CcCManCcC wrote:


明志路,這個是小...(恕刪)


除非你很喜歡上法院,不然旁邊有住家基本上最好都是想三遍再決定油門要踩多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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