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8904009 wrote:1. 你說你定速開到110...(恕刪) 其實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很大的爭議。首先當A車從中線 進到內線,打算超車時,是要超幾輛 才要回中線?法律沒規定,叫你自行決定。光這一點就有很大的爭議。當B車離開中線,要超車 發現前方有A車,若中線又有空間時,合法情況下B車不是應該回中線!但若B車回不了中線,不也代表A車可能也在超車的情況下無法回中線?就像前面有人說,那我要開內線 一路超車回台中 行不行?
venus0256 wrote:請你提出政府有宣導說...(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法規就是這樣,這條沒改宣導有什麼用?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哇,你是怎麼知道我的...(恕刪) 我覺得內車道要看狀況, 車少時沒話講, 車流滿滿時誰要讓開內線道??不龜速行駛內線道, 會禮讓的人是有修養的, 沒禮讓也不能說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