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 Pulan wrote:乾脆建議開放違規合法化好了 不是不是,是要開一個廢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比較快啦法條就在那了...不遵守被開單了在那邊7噗噗小孩都知道做錯事很丟臉不敢張揚大人做錯事還有臉大剌剌在這邊說檢舉怎樣的,臉皮也是蠻...XDWow_Senior wrote:那買M1A2才有意義啊!!!!哈哈哈哈哈,路上橫衝直撞誰怕誰啊!!!大笑大笑大笑 對對對叫樓主趕快...去開一個廢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跟刑法民法憲法反正全部的法都不需要的自由國度,再去買台戰車...就比誰板金比較硬....看誰不爽給他撞過去這樣?
mename88 wrote:有的是根本沒違規被檢...(恕刪) 就是因為大家愛挪機車,搞的機車都被碰傷,不然就是很難出來一個機車格停一台機車很難嗎?硬要兩個格子塞三台,三個格子塞五台沒格子硬要下車挪,你的車子已經擋住車道了挪車又碰傷別人車子,這樣會比較對嗎!
wayneliang wrote:就是因為大家愛挪機...(恕刪) 愛挪機車這問題也是政府搞出來的阿...機車停車位不夠,卻一直增加汽車停車格/腳踏車停車格,然後沒地方停的機車就要找位子或找沒畫紅線的地方停,沒畫紅線的地方停車變亂,有人反應就畫上紅線...紅線越畫越多,智慧型手機盛行所以檢舉達人又越來越多,大家都知道要守法,所以拼命找停車格...但就是沒有只好挪車,大部分挪車都沒事,偶爾挪車碰傷也難舉證...真的遇到肯花心力找證據告人的在說...總結就是停車位不夠...在看看天龍國台北市解決停車位不夠的方法就是...每隔停車格縮小30公分,假設總寬1000公分可以有100公分位子10格,改成70公分就可以有14格,這樣位子數量馬上就增加了(空間不變下),還預計可增加9萬個停車格,只需要花畫線的預算就夠了...真希望不會其他縣市也比照辦理
PDA&MAC新手 wrote:領身心障礙不一...(恕刪) 你應該感謝診所前面畫的是紅線,還能讓你繳三百臨停下車如果診所前面是白線,我就不信診所前面還能讓你臨停,一定隨時都有車佔著,包你走更遠是不是覺得紅線還不錯了
PDA&MAC新手 wrote:領身心障礙不一定就...(恕刪) 這樣你還忍心讓他用走的!?早就該輪椅了.真不孝啊!家嚴也是能走,但出門在外,絕對不讓他走!不是我多有孝心不讓他辛苦,是我沒那個美國時間等他慢慢走!
boodykuo24 wrote:正義過頭就是假掰了~~不要像廢死的,等自己親人被殺人,才來哀~~ 覺得你前後矛盾就跟你自己說的一樣不要哪天因為別人方便別人家老人在違規路段下車,因此造成自己家人的死亡,才來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