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哦,根據你的內容我...(恕刪) 每個人開車在路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違規時也同時受到警察或其他檢舉人的檢視大家機會均等區別是我違規了我會去檢討我自己你違規完全不會檢討你自己 反而檢討檢舉人這樣你看懂了嗎
cs057 wrote:我違規我會檢討我自己你違規完全不會檢討你自己 反而檢討檢舉人自己你懂嗎 你們有什麼職權來任意檢討別人?就算殺害小燈泡的兇手作法極為可惡,也不代表任何一個不相干人可以事後去對他怎麼樣chang2520 wrote:每天都被看阿有問題嘛? 當然有問題,你答非所問阿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當然有問題,你答非所問阿 上路就會被檢視阿,那有答非所問你以為檢舉過違規之後就會吃無敵星星永遠不會被開單嘛?問那麼多幹嘛 wrote:你們有什麼職權來任意檢討別人? 檢舉人只是提供情報給警方而已套句你回我的,警察要不要開單不關你的事
cs057 wrote:我依法檢舉交通違規...(恕刪) 把"依法"講這麼專業,請問你依了什麼法,是一概依法,還是選擇性或是情緒性的依法?執行條件是什麼?執行標準是什麼?執行前有沒有完全抽離個人情緒?請你把你認為的法,以及所有你作過的檢舉(包含被打槍的)通通列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