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859513 wrote:
依台灣人的開車、騎車習性,
我寧願多花幾分鐘待轉求安全
...(恕刪)
有一天當你騎上紅黃牌時,
政府是不允許你有這種安全的念頭的。
chinan66 wrote:
要說政府官員顢頇無能或不敢作為,我不打算替他們辯駁;但爭取重機可直接左轉,政府也同意了,卻又以此打臉決策,我會覺得有些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不厚道感。
要以車種分流、車速分流、動向分流或不分流,我覺得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但社會大眾已習慣了現有這種模式,要改變會有難度。當情勢無法不改變時,挑影響最小的部分,擠牙膏式的修改,可以理解官員的心態。
20多年前還騎機車時,我就自己自動兩段式左轉,當時根本就沒有待轉區這東西。我只是為了自己的安全。
兩段式左轉我比較沒意見,但我反對機車上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含重機。
機車和汽車最大不同,在機車騎士一發生車禍事故,很難不受傷;這也是我不騎機車的主因。車速越快,傷害通常越大,開車的我,很難避免過失傷害。賠錢事小,多買保險就好,但那是刑事責任。
我承認我自私。
...(恕刪)
alphaelf wrote:
機車不待轉,直接面...(恕刪)
pighead.jen wrote:
就我理解重幾可以走內線道,機車不行
所以左轉時重機可以在內車道依循車流直接左轉(相對於機車自然比較安全點)
因為路權不同,政府才將重機和機車做不同的規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