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AA wrote:如果嫌犯真有心傷害員警難道開電門衝撞是唯一方法? 有很多方式不知道會用哪一種所以在有合理懷疑的狀況下,用槍警戒。反擊慢了半秒一秒,可能就是幾名警員的生命被奪走。體諒他們一下吧。看到槍就怕,就不要半夜還在林森北路晃,快回家吧。
台灣胖胖糖 wrote:我昨晚半夜位於林森...(恕刪) 當你的爸爸是警察時, 你就會覺得這樣的行為非常正確。當你的子女是警察時, 你就會覺得這樣的行為非常正確。當你的兄弟姊妹是警察時, 你就會覺得這樣的行為非常正確。當你是警察時, 我覺得你在執行臨檢勤務時被做掉的機率非常高,然後留下日後孤苦無依的妻兒與父母。
jht56789 wrote:有一點點好奇這種炎炎夏日既使是夜晚兩個人坐在車上熄火(沒空調)車窗只開小縫怎麼坐得住???是不是哪個環節錯了???單純好奇沒惡意別砲我~ 一男一女當然坐得住,坐久了車窗都被水蒸汽覆蓋,隱密性更高了
NZAA wrote:看了一堆流言開始懷...(恕刪) 今天才有新聞在85大樓對面看到2人在路上有可疑正準備上去盤查對方就立即掏槍開槍員警也立刻還擊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35741這又怎麼看呢難道又是像你說的喔
chaoban wrote:你有看過攔檢酒駕用槍...(恕刪) 他就是典型的沒事就罵警有事就第一時間找警如當天換了是他在車上如警察換了是搶劫犯或是持槍犯看他被搶後會不會報警是不是又會說明知林森是檢調重點為什麼警察這麼少
NZAA wrote:台灣最不缺的就是看不...(恕刪) 什麼時候規定車子改裝才可臨檢?什麼時候規定違規才可臨檢?還說看車主有沒前科呢車主都發動電門了,準備打開窗戶給證件,哪就代表員警還沒清楚車主身份而且別說用車牌查車主了,沒人知道坐在駕駛座的是否車主或偷車的或借車的再說沒開電門不能開窗,但不會把門打開?但是認為想不開窗不開門把證件貼在玻璃上給員警看?你只要在被盤查時有發動車子的舉動,員警當然理所當然認為你有想逃跑的舉動或拒絕檢查的舉動,員警當然用槍喝令喔別說美國了,鄰近的香港就是這樣,臨檢是有舉動想發動車子,警察立即喝令熄匙,落車,如你是被攔停而並沒熄火的話,警察也是說,熄匙,車牌,身份證警察要臨檢是不需什麼理由只要他有懷疑就可臨檢市民也需配合如不是走在路上的可疑人,他們也沒違規或做違法啊,員警為什麼還是會臨檢他們就是有懷疑這人喔這也是法律賜給警察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