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因為你被騙了台灣人...(恕刪)
你知道附帶決議是什麼?
你知道交通部只挑他要的附帶決議其中一項嗎?
法條與會議記錄早就看過了
你看過了沒?看完了再來跟我說你知道交通部在玩什麼鬼
再來說你的邏輯好棒棒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這一條,交通部根本不甩你
連試辦都不願意~直接公告目前並無適合上去的高速公路路段
一直使用拖延戰術鑽條文漏洞
無限期限制國家賦予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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