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ius070 wrote:
真可笑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警察看到你的車 事不是原廠都分不出來了
"感覺"不是原廠:請去驗車
"感覺"聲音過大:請去驗車
-- 不要跟我說什麼路邊測分貝, 測分貝跟環境噪音有很大的關係, 測噪音也有一定的規範, 目前路邊臨檢測分貝的 沒幾個有遵守的
BTY 既然都是測噪音, 那砂石車, 垃圾車 那些是不是也要用同樣的標準來測? 畢竟都是噪音嘛 不應該因為車種有所區分
哦對了 高鐵經過風切聲音"感覺"也很大聲, 是不是要降速跑?
台鐵列車經過鐵路的聲音也很大聲 也應該要管制一下?
標準都沒訂清楚了, 一堆人看到抓排氣管就高潮了呢
還有一些人說什麼 因為你改管很吵所以才會被檢舉
可能忘了台灣眼紅的人很多, 今天如果開一台比較特別的車, 眼紅的人就直接幫檢舉
你就乖乖請假去驗車吧
還有阿.. 現在檢舉噪音是只要附上時間地點車牌號碼, 並不需要附上照片
所以只要知道車牌號碼就可以讓人請假去驗車了
這不是擾民 什麼是擾民?
genius070 wrote:
還有阿.. 現在檢舉噪音是只要附上時間地點車牌號碼, 並不需要附上照片
所以只要知道車牌號碼就可以讓人請假去驗車了
您風向帶失敗,也帶不起來了啦
噪音車檢舉須知 wrote:
1.檢舉案件應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檢舉人應敘明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例如:錄音或錄影或照片或影片等資料或於必要時各縣市環保局將訪查您並紀錄做為事實或證據資料),請您檢舉時檢附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以加速辦理進度。並應於三十日內提出檢舉,留下真實姓名(並請您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供各縣市環保局必要時進行查證確認)、連絡電話、地址,及盡可能地提供足以識別之個人資料。
2.匿名檢舉或查証不實不予辦理
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規定匿名檢舉、檢舉人無法聯繫或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偽冒、虛報或不實及被檢舉人提出證明文件係遭不實檢舉,得不予辦理。若經查證發現檢舉人謊報或一再惡意檢舉,致影響他人權益及浪費行政資源,除依此規定得不予處理外,檢舉人將依檢舉具體個案情節負相關法律責任。
好無聊歐
反正安排見面就對了
Johnny_depp wrote:噪音車檢舉須知 wrote:
1.檢舉案件應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檢舉人應敘明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例如:錄音或錄影或照片或影片等資料或於必要時各縣市環保局將訪查您並紀錄做為事實或證據資料),請您檢舉時檢附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以加速辦理進度。並應於三十日內提出檢舉,留下真實姓名(並請您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供各縣市環保局必要時進行查證確認)、連絡電話、地址,及盡可能地提供足以識別之個人資料。
2.匿名檢舉或查証不實不予辦理
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規定匿名檢舉、檢舉人無法聯繫或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偽冒、虛報或不實及被檢舉人提出證明文件係遭不實檢舉,得不予辦理。若經查證發現檢舉人謊報或一再惡意檢舉,致影響他人權益及浪費行政資源,除依此規定得不予處理外,檢舉人將依檢舉具體個案情節負相關法律責任。
好無聊歐
反正安排見面就對了(恕刪)
自己上去填看看到底要不要附上有拍到車子的照片吧
現在的警察分不出改裝管與原廠管是事實
改裝管現在有比原廠管還小聲地也是事實
拜託多多看一下電視多多用google充實自己的知識 不要讓別人看笑話

愛情來了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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