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實務上證明頻繁的變...(恕刪)
樓主一開始有沒有超車行為?
樓主最後有安全距離時有沒有回中線車道?
頻繁的變換車道包括不遵守安全距離嗎?
高速公路的價值是讓所有用路者快速安全抵達目的還是讓最快的不被堵到?
當安全距離與車速突然改變以致難以精準判斷時,選擇車速叫正義,選擇安全叫不道德?
逼車鑽縫的才叫超車?遵守安全距離超車的就叫佔道?
如果最基本的安全距離都可以不遵守講那麼多法規有什麼意義?
只要有縫整每條都可以是超車道還留什麼超車道?
ethan567 wrote:
一開始有沒有超車行為?
最後有安全距離時有沒有回中線車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