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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chiaruwu wrote:
一堆人神邏輯 沒畫...(恕刪)


asoyi0708 wrote:
我曾經在這個地方看...(恕刪)


別誤導了,除了紅線外,這兩處停車都影響到行車出入,建築已申請為停車場

前面的人已經貼了法源


樓主所停的地方,是在需情理上的互相協調,但如果申請為車庫劃紅線後,也就同上了

大家都說:認真你就輸了。但是我不在乎輸贏,就算我輸了也沒關係,這樣我可以認真吧!
一路看回文還真是好笑, 一堆人說本文樓主沒道德, 難道原文違建+占用公有地就是有道德 ?

台灣太多人把違法的事當作理所當然, 一路走來都是 情 大於 理 大於 法, 造成社會亂象不窮

遇到事情第一個想的不是我合不合法, 而是先看交情, 而上了法院自認有理的事情去老是被法官

一個於法無據打臉, 學校真該從小學就要強化法治的重要性

按照雙方原文描述, 透天主人除了鐵捲門還有另一個小門是人員出入口, 所以要告車主阻擋人員

進出妨害自由是不成立的。路面未畫線區段當然是可停車, 所以車主堅持自己合法是對的, 就算

他不移車, 看起來也不會有任何問題。透天主人就是想圖家裡面停一台, 鐵捲門口在停一台的雙

車位享受, 所以才不去申請車庫劃紅線。

以處理事情來看, 透天主人當時最佳解應該是留個字條+搭計程車出門, 達到告知車主(當然這種

提醒也是自嗨用)的效果也不耽誤時間。回家後繼續悶聲享受違建雙車庫(當然路面的停車位你可

以停, 其他人也可以停)

其他回文教人要打人要刮車的, 到底是刻意教壞方法害人, 還是自己就沒有法治觀念, 不予置評

油炸豆腐 wrote:
看了幾頁之後就不想看了:
1. 說公德心的人 - 屋主自己有公德心? 沒有申請的車庫, 外面不申請畫紅線是因為自己想暫用公有地停車, 有公德心的人就要被這種人佔便宜?
2. 說妨礙出入或限制出入的人 - 我看並沒有這個問題, 屋主家裡的人不是都從他們家的 “大門”走出來了嗎? 車主並沒有擋住他們的進出。 是屋主先把車子停在一個未正常申請為車庫的地方, 自己架設了鐵門, 難道屋主之後把大門給封起來了, 都由這個鐵捲門進出?
當然, 要是我, 車子也不會去停鐵捲門前面, 主要是不想我們的車子出什麼問題, 真的要停的話也是人會在可以看到車子的地方。
車主 - 憑著大部分台灣住一樓的屋主都會用的賤招跟台灣的爛法律來回嗆屋主, 雖然車子停的位置沒錯, 台灣的道路法真的很爛, 一樓住戶也很爛, 但其實退一步就好了。
屋主 - 一樓爛住戶的一貫作風, 我家牆邊就是我家的停車範圍, 停車各未完成申請前自己開了一個車道出入口也就只是把家裡的牆拆掉而已, 要嘛把車庫申請下來, 要嗎想辦法把車子從你們家大門口開出來。 自己老媽都說了, 申請紅線我們家的車要怎麼停在這邊。。。 那個地方是公有馬路耶。。。 就是路霸一個。
事情很簡單處理, 車主就算了吧, 事情發生了, 就當遇到路霸就好了。
屋主, 要避免這樣的爭議就至少申請畫紅線, 不然被停被檔了也LP掐著不用上來說別人怎樣怎樣。
台灣道路整頓方式很簡單, 不是畫停車格就是畫紅線, 不給別人停就畫紅線, 希望大家都有位置停就畫停車格, 不要因為只有自己可以停就不申請畫紅線也不準別人停。
公有地
公有地
公有地


說的很清楚,但是看不進去的人還是看不進去

人員都可以進出,到底犯了什麼強制罪

反正我住一樓我驕傲,整個門口都是我的備用停車場

至於態度方面

車主合法停車,都已經來配合你牽車了

你屋主違建車庫還要給車主臉色看??

兩方都有問題但我鄙視路霸

鄙視路霸
鄙視路霸
鄙視路霸
看到這篇只能說真的是
是政府不作為才會讓人民無所適從
為什麼說政府不作為咧? 我可是有證據的

先說.我住樓上.
我也是找車位一族.
因此我看這些一樓私設車庫的覺得很煩.
但我個人是不會去停在這種私設車庫的門口.

原本可以路邊停車的圍牆突然變成不能停車的鐵捲門口.而且又是違法的.
如果你是合法的,去申請紅線.或是門口不佔為停自己的車的固定車格.那我沒話講.
但你一庫兩車.我就難以接受了.
這樣跟那些用機車去佔位的路霸有什麼兩樣?

因此今年我寫信去市長信箱問柯P
一樓住家的違法停車位這事怎麼解決??
反正這事本來柯P就有在做了.他只要再更深入執行一點就好.(前陣子他的政策就是在巷道劃停車格,並且停車格全面收費)
我的想法很簡單.
請里長全面清查一樓的鐵捲門車位是否是合法申請.若不是合法申請.就在門口劃上收費停車格.讓大家都可以付費停.
反正他們免費停了幾十年.應該夠本了吧?
而且巷道劃停車位這事本來就在做了.
總不能遇到鐵捲門.不分合法,違法.全都自動跳過吧??

但這些怕事的公務員咧..先回我一封信大意是
[請告知門牌.以便去進行稽查]
[請告知門牌.以便去進行稽查]
[請告知門牌.以便去進行稽查]這個很重要,請樓主注意......應該不用我多說了.

他X .能考上公務員的這群人真的不是吃素的.
我說的是整個台北市的一樓違法停車位問題.他直接把問題縮小成1個停車格

於是.我在信箱的滿意度調查回覆不滿意.並繼續反應我的問題.
依照他的流程.應該是要局處繼續回覆.到了一定程度.會由研考會提報到市政討論.那時柯P就會知道這件事.他就會裁示.

哈...結果. 這些人直接當沒這回事.完全沒回覆.
我個人猜想.
他們直接把我歸類到不再處理回覆那類
不回覆有2個條件
1.違法法令規定
2.超越本府權限者
我只能說.....任何領導人.再怎麼神也只是一個人.沒辦法做全部的事.

如果政府有依法執行.把事情搞清楚.讓人民有法依尋就不會三天兩頭發生這事.
搞的警察也累
若把所有巷子的收費停車格劃出來.可收費的停車位也增加很多.也讓那些萬年不動的有牌報廢車趕快去報廢.或另移他處.讓停車位能夠流動.想停車的人停的到.
啊...兩個都不對呀.

看起來, 就都有誤會呀, 停了車的, 認為走過去要十來分, 所以說半小時內到

而被擋到的, 聽成半小時後來牽..

基本上我認為沒有停車格, 就不能停車, 一定會妨害交通.

但... 到處都默認OKAY的情況下, 我反而認為停車的人OKAY , 因為可以停在走十多分的距離. 我想大部份的人都會違停在附近.

而自家車庫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先不提, 唯一不同的是為什麼隔壁有劃紅線, 他們不劃, 他也不敢在文章提及..

你說說看, 為什麼?

版主大,看完雙方陳述,我還是覺得你理虧,
占用別人時間你低調離開就沒事了,畢竟要說錯,是你先引起的
法你挺得住,是因為對方疏忽了~
不管是不是違建,是不是有畫紅線,法律規定的是道德的最小標準,不能一概以法律來論定,屋主沒有不讓樓主停車阿,如果真不讓人停一定像一些沒道德的人一樣放障礙物。

電話來趕快來移一下車,讓別人一個方便,樓主還是可以繼續停阿,一堆人再那裡討論違法不違法。不違法就沒道德問題嗎?停人家門口本該預見要移車的狀況,重點是態度跟道德吧。

我的見解樓主您讓屋主等了將近30分鐘,是不是欠缺道德呢?如果屋主有急事怎麼辦?樓主你停人家門口就要心裡有準備趕快來移車,姍姍來遲,屋主口氣不好也是正常的,當時何不道個歉展現積極移車的態度,不就沒事了嗎?
貓狸狸 wrote:
因此今年我寫信去市長信箱問柯P
一樓住家的違法停車位這事怎麼解決??...(恕刪)


柯P還是有在做事的,之前老家附近不少一樓路覇佔用巷弄路口轉角5公尺內停車,自從被柯P以消防安全為由被強制劃上紅線後,現在這些路覇住戶突然從違法者變成最知道守法的檢舉魔人,我試過在這些紅線臨停,即便閃黃燈離開個幾分鐘(當然是錯誤示範),不到10分鐘一定會有警察過來.然後以前停一樓門口還會被罵被趕,有時還有人潑醬油...現在我都大方把他們家的路霸物移開大方停....然後他們還笑笑的拜託我停完再把這些路霸物放回去.....沒劃紅黃線的公家馬路本來就是讓市民停車的,不懂這些一樓住戶在想什麼?做個鐵捲門就視為自家停車位....一定要公家拿出公權力你們才知道要守法嗎?以前什麼嘴臉,現在什麼嘴臉?不過柯P新政在巷弄口劃上紅線後....這事我還看過更好笑的後續....
我不是住一樓的但如果我是屋主,我的處理方式是打電話請對方移車先讓我出去但是也會告知對方"車停這裡沒問題,我們不在意"
,只要我能找得到人移車就好.

coll2xxx wrote:
我的見解樓主您讓屋主等了將近30分鐘,是不是欠缺道德呢?...(恕刪)


我看雙方PO文,應該是沒到30分鐘,樓主電話說完在屋主要求下就匆匆回去移車了.要用這一點炮樓主沒道德,實在牽強!

套用以前某位網友說的,我都善意回來要移車了,你們是炮夠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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