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再等一下就分道為何一定要硬擠


cavin wrote:
原來違法上國道這事, 可以用"報備"解決? 什麼叫"知道"這件事情?

事前知道, 默許?

事後報備, 不罰?

看你從頭到尾, 對是否有處罰閃爍其詞, 合裡的推論, 這中間恐有袒護的不法情事

我一點都不擔心, 單純只是看不慣違法還給自己以為了不起

你可以看不慣而去做"公民不服從"的抗爭

但不要學半套, 公民不服從的後半段, 是承認違法的事實, 並接受法律的制裁...(恕刪)

我一直說我自己違法, 你是那裡看不懂? 四台聯訪時我也說我違法, 你應該看的懂中文與聽的懂中文!

親自向警察說自己違法還不夠, 你到底...?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wc2880 wrote:
國父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也被滿清政府說違法,
大逆不道,阿你今天是站在哪裡?領哪一國護照及身份證?
...(恕刪)

指揮他人槍殺滿清政府公務人員......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交通這麼亂,車子這麼多

雖然樓主沒錯,但讓一下也不會少一塊肉

尊重樓主據理力爭的精神,但交通會因為大家的禮讓而更順暢,共勉之!

真理之手 wrote:
你可以去檢舉警察不...(恕刪)

該說的都說了,他還是有夠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影片裡有沒有對方的車子跟車號? 有吧
和解書有沒有另外一方的簽署? 有吧
這樣算不算別人的照片跟和解書?


我的見解:不算

別人的照片我的解釋是:他人所持有的照片而非本人所持有的

你拍了一張只有你有的團體照那是不是都是別人的照片???
米咖自行拍攝的東西怎麼會變成別人的??
只因為照片內容物有對方的相關訊息???

如果是這樣,那你應該說這個照片裡有他人的資訊
我這樣說應該沒錯吧??


會提到這個, 是因為有人說到, 看不慣違規就去檢舉就好, 意思就是不需要討論
我才提到樓主檢舉了還PO上來討論做啥?



米咖的主題雖然是有違規的意思
但內文是指對方車主撞了米咖後沒有停下來就直接開走
不曉得你有沒有看清楚內文??


懶懶的小呆 wrote:
影片裡有沒有對方的...(恕刪)


你的PO文好難懂~ 可以整理一下重寫嗎~ 不然含糊不清, 語意不明, 有違反版規之嫌... 請注意遵守!

米咖 wrote:
違規行駛高速公路部份我已經在電視上公開說明本人違法行駛高速公路, 你到底有什麼意見?

至於警察是否有開單告發, 你大可以打電話去警政署或高速公路警察局問, 公民不高興隨時可以打電話去罵政府!(恕刪)


有錯認錯, 我真的沒有什麼意見, 只是提醒你別忘了繳6000...

罰單牽涉個資, 警察局應該是不會開放別人查詢, 你有更好的建議嗎?

cavin wrote:
你的PO文好難懂~...(恕刪)


是你沒認真看而看不懂吧
哪邊有含糊不清、語意不明
而且我哪邊違反版規了

我把你所說的語述用我的見解來回應
這樣有很難懂??



懶懶的小呆 wrote:
是你沒認真看而看不...(恕刪)

看的懂啊......不過此影片4輪同車道右側超車有無違法?還是說為車流順暢這樣ok?


RX78NT12003 wrote:
看的懂啊......不過此影片4輪同車道右側超車有無違法?還是說為車流順暢這樣ok?


有呀怎麼沒有

但如果前方紅燈車子是靜止狀態下從右側"經過"這不叫超車唷

這點已經有判例了,但我不確定四輪是否適用

況且車流有順暢嗎??

底下紅燈大家在排隊

只不過米咖大剛好在很尷尬的地方沒有再靠左一點

後面車主等不及就直接往右走而擦撞

沒辦法確認100%會過還硬要過 這樣撞到難道不是後車的錯???


米咖大這樣騎在交通規則下是沒有任何的錯

或許在道路使用的道德上是有些許的不妥

但這可以代表後車就可以硬擠嗎??

  • 2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