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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150km的慘烈警惕!

ealin250 wrote:
騎車的人不看路 這真的是看多了...(恕刪)


這個是很多沒錯

但是很多汽車都是認定機車要讓他
當作路是他家開的
緊貼硬擠急煞急彎

機車族常常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和風吹雨打及拉力路況
如果有騎車通勤就知道
看到車禍是常有的事

但是都是機車的錯?其實不然
a670914 wrote:
深感認同.....小...(恕刪)


如果那是重機撞上你..然後騎士馬上call警察來....
你就是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傷害罪.....
你除了要罰錢..還要揹負法律責任....

你不用再說啥對方闖紅燈撞上你....
在這邊的重機騎士不管他們有何違規行為...都會認定你左轉是主因...他們闖紅燈、超速都只是次要因素..所以撞上你的車,就是你該死.....誰叫你左轉...不然他們違規也不會撞上你.....


===============================================

剛剛問了從美國回來的同事(同一個人啦)...除了問他同道超車的問題
另外還問了一個跟此案有相關的問題:
1.違規迴轉..被後面的車輛撞上誰的錯,俄州的規定是迴轉車輛駕駛的錯....
2.違規迴轉..被後面的超速車輛撞上誰的錯:
a. 假如後車時速超過速限不到30km內(速限60km..開(騎)到89km)...還是迴轉車輛駕駛的錯.....
b. 假如後車時速超過速限30km以上(速限60km..開(騎)到90km以上.)..後面的駕駛(騎士)會被判蓄意殺人罪...被撞的違規車輛駕駛還可以反提告訴...請求騎士賠償...........如果騎士掛了....可以請求騎士家屬代償........

結論是:
在美國俄州車禍的判決是以"嚴重超速"為主因,其他違規為次因.....
所以在美國如果此案的騎士假設以150km速度撞上"違規迴轉"的箱型車......是重機騎士的過錯....違規迴轉的箱型車還可以請求賠償.....
不過此案是在台灣發生...所以..千錯萬錯...都是那可憐的違規迴轉箱型車司機錯.....

嗯...等等有看到其他國家的同事...再問問這幾各問題


alexpopo1688 wrote:
所以..千錯萬錯...都是那可憐的違規迴轉箱型車司機錯.....


因為你是四輪族,所以箱型車司機違規迴轉導致二輪駕駛車禍死亡,
箱型車司機是很可憐的...?二輪駕駛該死?
等你哪天在路上直行時,撞上違規迴轉的箱型車,你再來說說看誰可憐吧...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早之如此又何必當初呢?
alexpopo1688 wrote:
如果那是重機撞上你....(恕刪)


然後呢?

我從沒說我搶快黃燈迴轉是對的啊.....
就算是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傷害罪.....我也認了
如果我等燈號確實轉換後再迴轉的話就不會事故發生

此外您說的"在美國俄州車禍的判決是以"嚴重超速"為主因,其他違規為次因....."
ok...或許該州是這樣判別沒錯
但是這裡是中華民國台灣,法律、人情、習俗都不同
拿國外的法律直接套用國內不覺得很怪嗎...
連已經做仙的孫中山先生都知道老美的三權制度對中國不適合
所以當初在制定的時候才劃分為五權獨立
身為現代科技知識份子的alexpopo1688大大您會不清楚
各國的民俗風情都不同,是不能將其他國家的法律觀念直接套用在風俗民情不同的國家上

此外別說路權好了
就連其他一般的法律觀念常識
台灣還是比鄰近的先進國家落後很多(如:日本、新加坡..等)

痞子馬~
印象中沒記錯
直行車在綠燈情況下
絕對有權直行該路段! (即使超速100 or 200)

至於讓不讓在路口的轉彎車先過
就看該名直行車駕駛願不願意"承讓"了

前年在桃園南崁
我跟幾個朋友騎著車在路口等左轉(先說明:該路段未設置待轉區和待轉告示牌)
超多聯結車和砂石車在那穿梭
遮蔽我看對向來車的視線

當時對向有輛砂石車也要左轉
我探頭確定沒車時,緩緩向前
馬上遇到一台騎很快的GTR
就朝我前叉部分撞下去
我的車頭向左移了150度(力道應該不小)

當時我說對方速度快來不及煞車撞擊所釀
所以他錯!

30天後,初步判研出來
我的肇事比例60%_涉嫌違反交通號誌行進
對方則為40%_未注意前方狀況
我得賠他咧,花錢事小~雙方都沒啥受傷

交通隊員警告訴我,今天綠燈的的直行車
無論以任何速度行進與轉彎車發生事故
轉彎車肇責比例極高!
就算對方超速甚至100km/h撞到左轉的我
我也還是錯>"<
當時我也無奈的接受這事實
強制更正自己的路權觀念

但值得探討的是...車流量大的路段若沒設置左轉燈
該路口是相當危險的,絕對要設置禁止左轉告示牌
若沒設置告示牌,至少將號誌設定秒差
好讓需要左轉的車輛能夠再短時間內一一完成左轉動作
例如北縣新店市北心路與中華路口

我看目前號誌和告示牌做得最好大馬路是台中市的文心路
幾乎每個路口都有左轉燈的貼心設置
小路口也有
可能台中都市計畫後期完成吧,所以稍稍完善了些
台北承德路也不錯了!
只不過還是有些路口很恐怖,左轉車亂串

回歸主題來討論,重機駕駛已經身亡了
即使超速行為是錯!
但撞上"違規"迴轉的小貨卡~只能說他運氣不好甚至倒楣
速度過快絕對減少應變的空間

無論大家是騎2輪或開4輪
不應該主觀評斷
小弟每天騎2輪假日開4輪
上下班或出遠門每天至少會看見一起事故@@"
不知道是台灣路太小?還是車太多?
還是不小心甚至忘了注意...太多可能的原因了

咱們就也別分4輪幫和2輪幫了
這樣跟目前的無能政府有何差異
藍幫藍綠幫綠
好像騎重機罪該萬死一樣
在路上也常看到乖乖牌的重機駕駛,並非全然喔!(相挺一下)

我們譴責違規行為人,但不鼓勵騎快或搶快
要快去賽道上再快吧~至少大家都是向前衝
沒有人會向後衝吧!?

期盼他們的事件...
各自犧牲得較有價值些
而不是隨時再次上演著

小貨卡"沒想到"隨意的"違規迴轉"會釀大禍
重機駕駛"超速行進""沒想到"會有車突然"違規迴轉"而讓自己上了西天

別把槍我啊,在下已經夠客觀了
祝大家行車平安
a670914 wrote:
然後呢?我從沒說我搶...(恕刪)



你不要聽他虎濫

他還說這是他唸哈佛法學博士的同事說的

最好大家都有認識長春藤聯盟的法學博士朋友

就算他真的有問人

最好他會詳實轉述

你看看光打字就寫成這樣了

你覺得他會怎麼跟他那同事轉述?


話說難怪哈佛的排名年年降低

184的豪 wrote:
印象中沒記錯直行車在...(恕刪)

其實台灣的都市的市區道路跟很多國家相比
並沒有比較窄
而是因為車太多
道路規劃又不良
不重視法治教育
人民少有守法觀念
跟一坐上駕駛座就少了同理心
才造就交通亂象
可惜政府完全沒有看到或是故意忽略真正的問題點
放任汽機車成長
濫發駕照
上位者用自己的偏見制定不合理的交通法規
然後冀望多開罰單可以改善交通
不好管的就用禁止的方式處理
毫無專業可言


alexpopo1688 wrote:
如果那是重機撞上你....(恕刪)
剛剛問了從美國回來的同事(同一個人啦)...除了問他同道超車的問題
另外還問了一個跟此案有相關的問題:
1.違規迴轉..被後面的車輛撞上誰的錯,俄州的規定是迴轉車輛駕駛的錯....
2.違規迴轉..被後面的超速車輛撞上誰的錯:
a. 假如後車時速超過速限不到30km內(速限60km..開(騎)到89km)...還是迴轉車輛駕駛的錯.....
b. 假如後車時速超過速限30km以上(速限60km..開(騎)到90km以上.)..後面的駕駛(騎士)會被判蓄意殺人罪...被撞的違規車輛駕駛還可以反提告訴...請求騎士賠償...........如果騎士掛了....可以請求騎士家屬代償........

結論是:
在美國俄州車禍的判決是以"嚴重超速"為主因,其他違規為次因.....
所以在美國如果此案的騎士假設以150km速度撞上"違規迴轉"的箱型車......是重機騎士的過錯....違規迴轉的箱型車還可以請求賠償.....
不過此案是在台灣發生...所以..千錯萬錯...都是那可憐的違規迴轉箱型車司機錯.....

嗯...等等有看到其他國家的同事...再問問這幾各問題
http://www.flickr.com/photos/38221830@N00/


以他的言論來說

以後看見這位仁兄在路上要多讓讓

尤其是重車 尤其是在美國俄州

如果看你騎超過速限+30km 請小心

如果覺得你是對的 麻煩方向盤就給他轉過去~感恩

希望哪天你遇到的是卡車

看完閣下的相簿~再次感覺您真是好人一個

請讓我為你遞上一張好人卡+愛護動物卡
alexpopo1688 wrote:
請問這位仁兄...在米國住多久啊???
在哪邊住過啊????
要我翻米國的法規給你看嗎???

你在米國有超速30KM以上被開單過嗎???
...(恕刪)



我在250樓才說過我在英美德除了法之外都住過開過車

可是都沒見過可以任意無敵違規大迴轉的法條呢?

您不是說要翻?

快翻啊

翻啊你

快翻給我們膜拜一下嘛





還有啊,狂愛兄問你砂石車,好比我在美常見的45頓長型貨櫃車往你直來,無論對方時速多少,〈不用扣別人有沒有超速,因為你的腦袋應該沒有測速槍的裝置嘛〉妳也要直接轉過去哦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是表裡不一,表裡不一................其實也沒關係,網路上不少人都不是用方向盤開車的

大家都習慣了



對了我有連同私訊一起發出哦,要記得翻法條給我們看哦

讓我們看看哪個國家可以任意無敵大迴轉
star_ygg wrote:
我在250樓才說過我...(恕刪)


好吧...
原來我是用鍵盤開方向盤的人...
你們都是懂法律的高貴的天人....
你們就是法律....就是天地.....
我還是不要在嘴泡好了....
你們說的對...我是鄉民....鄉民應該保持低調.....

鄉民不在發表回應任何法律的文章....反正你們就是台灣的法律.....你們最大...陳水扁總統都沒你們大.....

喔...小弟在此最後澄清.....我從來沒說我是哈佛博士..更沒有說我是雙碩士....
反正我是鄉民....沒有你們那麼偉大....請大家自動忽略鄉民的文章...多注意以上幾位大大的文章~~
因為他們說的都是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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