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
1.先按喇叭,,我的喇叭不比別人小聲
2.剎車
3.撞上他!!
當然,,我也有行車紀錄器!!我還用目擊者二代呢!!
我習慣就是這樣,,路上直行遇到臨時的東西,,我很少在閃!!
上次我在高速公路還壓過保險桿!!
壓過後我就減速靠右,,看一下狀況!!沒事繼續go~~
例如: 狗,,貓,,物品,,坑洞 ;當然如果是分隔島上有人我是會閃啦!!
所以呢!!下次不要閃嘿!! (希望不要再有)
那這次你都有車號了,,我相信只是上法院麻煩一點而已!!
希望你安然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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