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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兩段式左轉廢除

8924132 wrote:
憲法只有保障不因性別(恕刪)


就說了
光他承認自己只是要吵路權的心聲那一刻
他的立論就已經完全沒有合理性
ji3j;618 wrote:
恩恩照你這樣說 我跟女人老人小孩也有先天差異
所以他們要實施宵禁 晚上十點之後不准出門 走路並且只能走騎樓地下道跟天橋
不然我不小心傷害到他們 我多雖啊


人權拿來比較交通工具,連我家小朋友都知道不一樣。

除非你把車帶上床睡再跟車生一個小孩來,那可以請政府看看要不要給予你車「人權」

被「限制」、有「管理規範」的是交通工具,跟人權無關

「人有選擇的權利」,政府並沒有限制你選擇使用什麼合法掛牌的交通工具。
8924132 wrote:
憲法只有保障不因性別(恕刪)

那是因為釋憲還沒出來而已
以你這樣的人權觀念在這個時代生活真是辛苦了了
ji3j;618 wrote:
為什麼要求一樣的路權...(恕刪)

真的替你感到,,,,,,。
jason 567 wrote:
人權拿來比較交通工具(恕刪)

政府也沒有限制你讀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
那為什麼要給弱勢族群保障呢
他們自己不努力一點賺多一點錢
為什麼國家要給他們那麼多補助呢
你同意這個說法嗎?
ji3j;618 wrote:
那是因為釋憲還沒出來而已
以你這樣的人權觀念在這個時代生活真是辛苦了了

所以,憲法哪一條保障您使用機車直接左轉的權利?
ji3j;618 wrote:
政府也沒有限制你讀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
那為什麼要給弱勢族群保障呢
他們自己不努力一點賺多一點錢
為什麼國家要給他們那麼多補助呢
你同意這個說法嗎?


那叫做社會福利。

不知你還要比喻什麼出來,滿有趣的,再多講一些。
好久沒有那麼開心過
有些路口真的不宜廢除兩段式左轉,最少在目前汽機車駕駛觀念尚未改變前。總之,你要轉,沒被抓到也沒被車撞死,那算你賺到。如果被抓到頂多就是一張紅單,錢繳完了就沒事,如果被車撞到,那生死有命也就別怪天怪地怪政府,自己就早死早超生吧!
ji3j;618 wrote:
政府也沒有限制你讀什麼學校做什麼工作
那為什麼要給弱勢族群保障呢
他們自己不努力一點賺多一點錢
為什麼國家要給他們那麼多補助呢
你同意這個說法嗎?

權利是看「資格」的
資格來自於「權」、「能」
弱勢有權利領取保障
是他們具有「資格」

權利具有「自由」可選擇權
機車在某些路口要兩段式左轉
無法「自由」選擇
可見那是「義務」
jason 567 wrote:
那叫做社會福利。不知(恕刪)


就說了
當他自招只是要搶四輪路權那一刻他就失去任何立論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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