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法律都定在那裡白紙黑...(恕刪) 交通違規簡訊即時通知,只有部分縣市有此功能。無法被即時通知的人,大概要一個月後才會接到罰單,這期間檢舉魔人的舉發無法改善交通,但會讓違規者收到不合理的大量罰單,這不是欺負人嗎?還有檢舉魔人故意逼車或故意龜車,促使別人違規,這不是欺負人嗎?交通法規簡單明瞭是好事,但訂得太簡單而不夠完備就不是好事了。
不長眼 wrote:再重新發放檢舉獎金改善交通違規的狀況應該是會更好... (恕刪) 如果這樣的話,檢舉魔人惡意逼車或惡意龜車,促使別人違規的狀況肯定會非常嚴重... 每天開車上演搞別人賺錢的戲碼就飽了...您覺得台灣還不夠亂嗎?還是您單純想賺這種錢? 有缺?
我认为解决这类检举纷争两全其美的作法就是规定检举人必须亲自带著举证素材到当地派出所检举,有没有成案当下由员警判断,不成案也当场给出理由。相信真正为交通改善而努力的检举达人也一定会愿意配合的。違规者,检举者,执法者都不要在键盘后作业,一定可以改善交通又促进社会和谐。
changhou wrote:早就流行斜槓人生了很多人更有第二,三,...項專長有太多職業了 刪除你的黑名單你卻發這種廢文真是太令人失望你不會聽不出來我諷刺的弦外之音吧?說檢舉魔人適合去當路考監考官是因為它們已經到了吹毛求疵雞蛋裡挑骨頭的程度啦!請問哪一個汽機車駕駛在拿到駕照之後每次開車上路都跟考路考一樣從來不壓到線?不要再裝聖人了啦誰敢公布車號讓檢舉魔人天天檢視我這棟樓歡迎你們貼出自己的行照及公布車牌讓大家幫忙檢舉你們諒你們沒有一個人敢啦!